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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6月12日 ·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事件去年底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並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今日12日在風雨中刑滿出獄並未回應記者提問到了下午周庭在Instagram首次發表感想指辛苦所有冒雨前來的朋友大批傳媒今早採訪周庭出獄 . + 23. + 5. 周庭今早出獄時由專車步下後立即登上私家車並無回應記者提問。 周庭在日本廣受關注,現場除了本地記者,亦有來自日本的傳媒採訪。 此外,有支持者在場呼叫「周庭加油」。 周庭下午在IG發帖,表示:「痛苦的半年零二十天,終於完結了。 」她表示,「辛苦所有冒雨前來的朋友們」。 周庭出獄後在IG首次發帖。 周庭出獄時戴上黑框眼鏡,臉容尚算精神,身形略嫌消瘦。

  2. 2021年6月12日 ·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事件去年底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並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今日12日刑滿出獄周庭約早上10時現身先由車輛接送離開懲教所她一度被大批傳媒包圍及後成功登上白色私家車但未有發言現場有人大喊周庭加油」,最後私家車在警方組成人鏈保護下離開。 + 23. + 5. 服刑後身形略嫌消瘦有市民高呼「周庭加油」 【10:00】 闊別公眾近半年的周庭,今日步下車輛時帶上口罩,身穿白T恤佐以粉紅色長裙示人,衣服上面印有「You are doing so great」字樣。 她在步下車輛時戴上黑框眼鏡,臉容尚算精神,身形略嫌消瘦。 她在下車後未有發言或作任何回應,只是停頓片刻讓傳媒拍照。 她其後在友人陪伴下登上另一白色私家車離開。 10多名警員戒備.

  3. 2021年6月12日 · (資料圖片)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判囚十個月今日刑滿出獄她下午於社交平台發文指接下來就要好好休息」。 今早12日約10時周庭由囚車送離大欖女懲教所並登上白色私家車離去沒有作出任何發言她隨後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痛苦的半年零20天終於完結了」,接下來就要好好休息。 痛苦的半年零二十天,終於完結了。 辛苦所有冒雨前來的朋友們。 接下來就要好好休息,養好身體,因為身體在這段期間變得太瘦弱了(苦笑) 周庭因前年6月21日灣仔警察總部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囚10個月,在大欖女懲教所服刑。 TOPick「親子最營食譜大賽」, 立即參加贏LC鑄鐵煲及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等大獎,立即參加: https://bit.ly/34A3AsA.

  4. 2021年6月12日 · 香港知名民主活動人士周庭因參與2019年抗議運動被判入監服刑,刑滿出獄,支持者對出獄周庭高喊「加油」。許多曾與周庭參與抗議活動的 ...

  5. 2021年6月11日 ·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21包圍警察總部事件去年底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並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將於明日12日刑滿出獄周庭Faceboook專頁2月發帖指周庭在獄中主要的生活是看書聽電台及期待收信來解悶她又稱獄中精神和身體狀況都吃不消希望6月出獄後可有休息的空間但周庭在服刑後現時仍有一宗涉違反國安法案件在身案件暫未審議。 + 7. 周庭因參與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及後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其後被拒絕保釋申請需繼續於大欖女懲教所服刑。 消息指,周庭將於明日(12日)刑滿出獄。 去年8月涉違《國安法》被捕 形容「係最驚一次」 但周庭在出獄後,仍有一宗涉違反《國安法》案件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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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6月11日 · 有消息指周庭明日將刑滿出獄據悉懲教署沒有安排特別保安措施周庭出獄時會按一般程序處理懲教署回覆傳媒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警方回應稱,會因應風險評估及行動需要作適當安排,至於具體部署因屬行動細節不會公開。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因前年「6.21」包圍警總案,早前分別被判監13.5個月、7個月和10個月。 當中,周庭被判囚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其後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亦被拒。 周庭FB專頁的管理人於2月16日發文表示,稱周庭坐監期間,精神和身體狀況都吃不消,希望6月出冊後可以暫時休息,休養身體。 關鍵字. 上一篇海關抽查南沙抵港貨櫃 揭650萬元冒牌貨疑轉口非洲. 下一篇患自閉及儲物症記者管有彈藥罪成 官接納因精神問題而藏刀. 最新回應

  8. 2021年6月12日 · 中央社台北12日電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今天刑滿出獄周庭因2019年反送中運動相關活動獲刑10個月出獄後仍有一起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身綜合港媒報導周庭上午10時左右現身先由囚車接送離開懲教所現場聚集大批媒體有人大喊周庭加油」,但周庭未發一語並於隨後登上小客車在警方組成的人鏈保護下離開。 2019年6月「反送中」運動爆發後,前眾志主席林朗彥、前秘書長黃之鋒和周庭於同月21日呼籲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後被捕,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去年12月,黃之鋒因為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入獄13個半月;林朗彥被判7個月,周庭判10個月。 香港01報導,周庭出獄後,仍有一起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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