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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23日 · 影星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在分手後要求對方就豪宅天比高等投資付10%分紅涉款逾8000萬元但高等法院今23日頒判辭裁定于敗訴法官高浩文認為當年就分紅協議的對話只屬情侶間的日常交談並非具法律效力的商業討論而且于既可獲10%分紅又毋須承擔蝕錢風險在商業上並不合理。 他又認為于家底豐厚,只因戀情而替周工作,並不介意報酬,亦不會太擔可獲得的收入,裁定雙方達成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相信周所承諾的分紅只屬饋贈性質。 原告于文鳳,被告周星馳。 于稱與周有業務拍擋關係,並曾替周投資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及投資基金,要求取回周承諾的一成佣金,即逾8000萬元。 口頭承諾如同一紙空文.

  2. 2020年12月23日 ·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指于文鳳聲稱周星馳是在一次電話對話中答應讓她分紅周卻稱是在其山頂大宅露台看著維港夜景時許下承諾法官認為無論這協議是在電話或是露台所作重點是兩人是否有意令這承認成法定協定他認為這承諾所作的情景非很正式兩人當時又是戀人關係這對話更是在2002年近聖誕的時間發生法官認為更似兩人在討論聖誕禮物不似會是會將之轉成一個有法律效力的承諾。 此外,法官亦接納周的律師所言,口頭協議缺乏商業的意味,雙方亦一直未有就此製定書面的協定,看似未有意把這口頭承諾轉成一個令她可享有分紅的協定,認為該承諾並法律約束力。 指于非促成交易的主要人物. 法官相信,周星馳是想保留天比高12號屋作自住物業,其價值相當於當年的投標價,不存在利潤,因而不符合于所指稱的投資項目。

  3. 2020年11月26日 · 33. 影星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逾8千萬佣金案續審周星馳今日26日繼續作供並被代表于的律師追問于為周工作期間周無論在物業投資或是股票買賣于都曾獲分紅周解釋:「如果女朋話幫你賺左啲錢想要錢做禮物咁都好正常。 」律師又指兩人就「天比高」其中兩屋的投資中,于要求1400萬分紅,後來二人出現拗撬,雖然沒有達成共識,周最終付款。 周解釋,因為于之後表現不開心,「我唔想佢咁,所以我畀錢佢。 」周又說:「當我知佢有新男友,完全明白佢嘅情況。 」但他們起初仍保持好朋友關係,惟二人關係由情侶關係變淡,然後變成朋友,再轉至朋友都不再。 周星馳今從高院正門入庭,雖然他昨日作供一整天,但今日未現疲態,看來頗為精神,進庭前仍有與記者有講有笑。 書面供詞指與于陪睇樓投資角色有限.

  4. 2020年11月25日 · 于文鳳入稟追討舊愛周星馳逾7000萬投資佣金案今日25日繼續於高等法院開審案件的原告是于文鳳被告是周星馳于由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大律師代表周則由資深大律師文本立代表周星馳於下午二時十八分回到庭外由於仍未夠鐘開庭他在門外等候並與高院的工作人員傾偈期間有說有笑。 開審後,周承認於2002年的其中一晚於普樂道7號有跟于說過,會就于幫他進行的物業投資賺得利潤的10%給予對方。 袁國強提出若當時周沒有答應分10%利潤的佣金給于,于便不會全職幫他,每月2萬元實在太基本,周表示不同意此說法,並一外再重申:「于小姐幫我係因為佢想咁做,佢喜歡。 關於分成係我主動提出嘅,同呢個協議無直接嘅關係。 我諗佢係想幫我囉,因為我係從事電影工作,同埋佢係我女朋友。

  5. 2021年9月7日 · 26. 去年底周星馳罕有現身法庭為了被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物業天比高等的利潤分成逾8,000萬元訴訟作供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文鳳敗訴並下令她需向周星馳支付訟費于文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考慮雙方書面陳詞後上訴庭於9月7日正式駁回上訴周星馳去年親自上庭引起哄動。 (張浩維攝) 于文鳳在原審時時指,她和周星馳在案發時段既為情侶,同時亦是業務拍擋。 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于敗訴,指兩人就分紅協議的對話,只是情侶間的日常交談,不具法律效力。 于文鳳一方認為原審法官法律上出錯,堅持周星馳需根據其2002年時作出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協議,即使在物業沒有實質買賣或投資的情況,但于多年來運用專業知識替周處理物業投資,無論如何周亦祇向于支付一成物業投資分佣。

  6. 2020年11月18日 · 原告為于文鳳被告為周星馳于資深大狀袁國強代表周則由資深大狀文本立代表于分別於2012年及2017年入稟向周追討包括多項于替周進行的投資的10%佣金涉案的投資包括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一個投資基金申索金額至少逾7000萬元。 據知,下午于文鳳一方將繼續開案,之後周星馳的代表大律師亦會作開案陳詞,預計要到明天于文鳳才會到庭作供。 點撃下圖睇周星馳抵押豪宅「天比高」! + 10.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HCA1243/2017. 同場加映: 愛回家|15位女演員素顏真面目曝光 滕麗名呂慧儀似足少女. 點撃下圖睇劇中15位女星! + 35.

  7. 2020年11月26日 · 9.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8千萬投資分紅案續審周繼續接受于的律師盤問律師指周在書面供詞稱對能籌集足夠資金發展天比高非常有信心質疑即使周當時已非常有名集資3億也非易事周即澄清投標價一定在其能力範圍內所以從沒擔心又指雖然有朋友認為他標高咗」,地產界劉生曾著他撻訂也有朋友看好包括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黃更即時問他有否興趣合作拍賣會後亦有多人表示感興趣他當時是要決定與誰合作。 指于從未說過不要單車要分紅. 周星馳繼續作供,否認于文鳳提出8項他曾支付的款項非禮物,對於于在庭上供稱2002年大約聖誕時曾向周說「唔要單車,要10%分紅」,周稱從沒發生這對話,但他不肯定有沒有曾提出送單車給于,因為當時他很愛踩單車,二人偶爾也會一同踩單車,但多數自己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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