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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 · 【明報專訊】59歲周星馳早前跟17歲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及同行女友人Ceci,一齊出海滑水,事件被傳媒報道後,Ukei的社交平台追隨者人數倍增。 周星馳其後透過代表律師就相關報道向傳媒發信,澄清從沒跟報道中的Ukei與Ceci約會或有親密關係、從未邀請兩女參加任何活動等,信中解釋滑水活動是因雙方的共同朋友邀請,周星馳才會同場遇見Ukei及Ceci。 上星期周星馳再透過律師向Ukei發信,內容指出席滑水活動前,曾透過友人向Ukei等人表明不可於遊艇或以其遊艇為背景拍攝;可是後來Ukei將遊艇內的自拍照上載到社交媒體,懷疑有人違反上述保密協議。
2021年8月21日 · 【明報專訊】周星馳早前跟17歲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與同行友人Ceci等人遊船河滑水,周星馳的代表律師昨日就早前相關報道向傳媒發信澄清。
2021年9月7日 · 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敗訴 于文鳳上訴被駁回 (16:50) 圖1之1 - 周星馳(左圖)及于文鳳(右圖)(資料圖片) 影星周星馳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在2010年分手,于文鳳其後入稟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去年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于文鳳敗訴及須付訟費。 于文鳳一方今(7日)在上訴庭提出上訴,認為周星馳的口頭承諾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等,惟遭法官質疑其反對早前已裁定的事實,上訴即時被駁回,押後頒布裁決理由。 雙方提交書面陳辭後,代表于文鳳的上訴方在庭上補充稱,周星馳曾經表示會將投資利潤10%作佣金分給她,該口頭承諾是法律協議。 而于文鳳為周星馳工作9年,協助他投資多個項目,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12號屋,于文鳳應就物業升值獲得分佣,認為原審裁決出錯。
2021年2月4日 ·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遭于入稟要求賠償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于文鳳敗訴,下令她支付全部訟費。 雙方事後就訟費命令提出更改申請,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決定,下令于文鳳須再負擔部分訟費,但毋須為周星馳支付索取物業估價的費用。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2021年10月8日 · 影星周星馳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在2010年分手,于文鳳入稟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裁定于文鳳敗訴及須付訟費。 于文鳳上月提出上訴,被即時駁回。 上訴庭今(8日)頒下判辭,指出原審法官裁定證據時和在法律上並無明顯錯誤,故沒理據干預原審裁決。
2020年12月17日 · 代表被告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陳辭稱,案中爭議的投資佣金分成協議源於兩人於2002年聖誕前的一段對話,周星馳稱是情侶關係之間的饋贈,而于文鳳則說是法律協議,法庭應先考慮兩人的對話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果。 文本立續稱,于文鳳曾在項目未放售前稱「等錢洗」而獲分成,直指這並非商業關係中會出現的行為,重申兩人是情侶,于文鳳之後所得的分成是情侶之間的犧牲或饋贈。 文本立又指出,情侶之間可出現法律協議,例如夫妻約定了每月共同投資,或男友借錢給女友要她償還,但周星馳與于文鳳之間不算有法律協議,因她並沒有出錢投資。 他又強調,周星馳早在認識于文鳳前已開始投資物業,有知識和人脈,不需要她作為中介協助,而她在投資時為周星馳提出建議,純屬「幫男朋友的忙」。 聆訊午續,將由于文鳳一方陳辭。
2020年11月26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文鳳興訟向周星馳追討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周星馳今日(26日)繼續作供。 代表于文鳳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問及2004年投標「天比高」地皮一事,周星馳承認首次投資地皮,但堅稱從未打算放棄投標。 他承認,投標原出價2.6億元,賣家曾提示要出價更高,故此他曾疑問「究竟我畀一個高啲嘅價,要畀高幾多」。 11月27日報道:周星馳出庭作供粉絲高院追星 遇陳玉娥:化咗灰都認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