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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9月6日 · 明報專訊59歲周星馳早前跟17歲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及同行女友人Ceci一齊出海滑水事件被傳媒報道後Ukei的社交平台追隨者人數倍增周星馳其後透過代表律師就相關報道向傳媒發信澄清從沒跟報道中的Ukei與Ceci約會或有親密關係從未邀請兩女參加任何活動等信中解釋滑水活動是因雙方的共同朋友邀請周星馳才會同場遇見Ukei及Ceci。 上星期周星馳再透過律師向Ukei發信,內容指出席滑水活動前,曾透過友人向Ukei等人表明不可於遊艇或以其遊艇為背景拍攝;可是後來Ukei將遊艇內的自拍照上載到社交媒體,懷疑有人違反上述保密協議。

  2. 2021年8月21日 · 明報專訊周星馳早前跟17歲落選港姐張曉祺Ukei與同行友人Ceci等人遊船河滑水周星馳的代表律師昨日就早前相關報道向傳媒發信澄清

  3. 2021年9月7日 · 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敗訴 于文鳳上訴被駁回 (16:50) 圖1之1 - 周星馳左圖及于文鳳右圖)(資料圖片影星周星馳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在2010年分手于文鳳其後入稟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去年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于文鳳敗訴及須付訟費。 于文鳳一方今(7日)在上訴庭提出上訴,認為周星馳的口頭承諾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等,惟遭法官質疑其反對早前已裁定的事實,上訴即時被駁回,押後頒布裁決理由。 雙方提交書面陳辭後,代表于文鳳的上訴方在庭上補充稱,周星馳曾經表示會將投資利潤10%作佣金分給她,該口頭承諾是法律協議。 而于文鳳為周星馳工作9年,協助他投資多個項目,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12號屋,于文鳳應就物業升值獲得分佣,認為原審裁決出錯。

  4. 2021年2月4日 ·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遭于入稟要求賠償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于文鳳敗訴下令她支付全部訟費雙方事後就訟費命令提出更改申請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頒下決定下令于文鳳須再負擔部分訟費但毋須為周星馳支付索取物業估價的費用。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5. 2021年10月8日 · 影星周星馳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在2010年分手于文鳳入稟追討周星馳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裁定于文鳳敗訴及須付訟費。 于文鳳上月提出上訴,被即時駁回。 上訴庭今(8日)頒下判辭,指出原審法官裁定證據時和在法律上並無明顯錯誤,故沒理據干預原審裁決。

  6. 2020年12月17日 · 代表被告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陳辭稱案中爭議的投資佣金分成協議源於兩人於2002年聖誕前的一段對話周星馳稱是情侶關係之間的饋贈而于文鳳則說是法律協議法庭應先考慮兩人的對話內容是否有法律效果文本立續稱于文鳳曾在項目未放售前稱等錢洗而獲分成直指這並非商業關係中會出現的行為重申兩人是情侶于文鳳之後所得的分成是情侶之間的犧牲或饋贈。 文本立又指出,情侶之間可出現法律協議,例如夫妻約定了每月共同投資,或男友借錢給女友要她償還,但周星馳與于文鳳之間不算有法律協議,因她並沒有出錢投資。 他又強調,周星馳早在認識于文鳳前已開始投資物業,有知識和人脈,不需要她作為中介協助,而她在投資時為周星馳提出建議,純屬「幫男朋友的忙」。 聆訊午續,將由于文鳳一方陳辭。

  7. 2020年11月26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周星馳2010年與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分手後于文鳳興訟向周星馳追討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周星馳今日26日繼續作供代表于文鳳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問及2004年投標天比高地皮一事周星馳承認首次投資地皮但堅稱從未打算放棄投標他承認投標原出價2.6億元賣家曾提示要出價更高故此他曾疑問究竟我畀一個高啲嘅價要畀高幾多」。 11月27日報道:周星馳出庭作供粉絲高院追星 遇陳玉娥:化咗灰都認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