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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綜合報導)(星島日報報導)七旬婦兩度替已故外婆申請骨灰龕位因無外婆成分證實而被謝絕她第三次申請時圖走後門」,以數千元賄賂入境處職員望助她尋覓外婆身分紀錄又以近兩萬元行賄食環署人員但願獲協助批核申請

  2. 迴響 1. 推薦 2. 引用 1. 很多人都會問一個問題:「如果我死了,我的後代子孫能拜幾代? 也曾經有人問我:「人死以後是應該拜墓? 還是拜牌位? 我做的論文題目與環保自然葬有關採用樹葬海葬花葬植存等方式處理骨灰後將來子孫後代如何祭祀? 他們還掃不掃墓? 這是很有趣也很重要的問題。...

    • 葬禮的簡化是時代必然的趨勢
    • 「零葬」,不從火葬場取回骨灰的終極方式
    • 零葬讓我們從重擔中解放出來

    我們究竟為什麼要辦喪事,要建造墓地呢?現在的我們已經越來越不明白為什麼要這麼做了。人一過世,就得要想辦法處理其遺體。這件事是必定要去做的。 但是,我們還是要聚集一堆人,一起為往生者哀悼嗎?也越來越沒有這種必要了。其實,即使想要找一堆人來參加葬禮,卻面臨了找不到人來參加葬禮這種窘況。 我和身邊的親戚都經歷過同樣的事情,有些往生者過世時是80歲或90歲了,其親朋好友也大多都已過世。即使還在世,也常常會因為年紀過大而無法出席葬禮。有些人在職場上的那些年過得很活躍,人脈很廣,但是退休後過了二十、三十年,這些人際關係也都斷絕了。 在現代這個人們多半活到高齡才過世的「大往生時代」,一直到過世以前,人和社會的關聯是漸漸變得疏離,最終淡出。肉體的死亡只是一瞬間,但社會的死亡不是這麼一回事。每個人的終點並不是...

    在其他葬禮形式之中,不將骨灰埋在墓地內,而是將其灑在海裡或是山上這種灑骨灰的方法,也逐漸為人所知。所謂的自然葬,即指將骨灰磨碎以後,撒在海裡、山上,或是河川中。之所以稱為自然葬,是取自人一死就回歸自然的形式。由於並非將火葬後的骨灰未經處理即回歸自然,因此其實不應該說是撒骨灰。 只要採用自然葬,之後就不會留下骨灰。沒有骨灰,也就意味著不需要設置墓地。若要問如何將家屬從麻煩的墓地問題解放出來,自然葬就是最好的答案。 我也曾經主持過海葬,那真的是非常簡潔明瞭的過程。我們開船到海灣,將磨碎的骨灰包在水溶性和紙內,拋至海中。為了不汙染海洋,只撒了一些花瓣。也有人因為往生者愛喝酒,所以灑了一點酒,接著自然葬就可以結束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參加自然葬的家屬和友人的臉上,滿是開朗的神情。 但我認為除了自然葬...

    有些人一聽到不從火葬場取回骨灰,心裡就會覺得有些不妥吧。應該也有些人會覺得,這麼做好像我們用很隨便的心態對待往生者。不過,若火化後的骨灰最後還是會以某種形式加以祭拜的話,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吧。至少可以如前述的本山納骨一般,以永代供養墓的形式做共同祭祀。 覺得零葬不妥的人,或許認為往生者的靈魂還寄宿在骨灰當中。他們相信祭拜遺骨可以超渡往生者。 以現今火葬的作法來看,無論如何都會剩下一些骨灰,因此我們便將這些骨灰視作往生者的一部分,並放置在墓地內祭拜。 然而,如果火葬的技術和作法改變,可以處理到連一點骨灰都不剩,我想人們很快就會習慣沒有骨灰這件事情了。 由於實際上沒有人這麼做,所以不是很清楚是否真的可行。但若是在火化時將溫度提高,有可能讓遺體全部燃燒殆盡,或者在火化後僅留下一點點的骨灰。 這麼一來...

  3. 元亨寺親人骨灰罈供奉位置整理. 元亨寺靈骨塔. 元亨寺靈骨塔電梯. 五樓 (後)-蔡登+蔡葉鄭靈塔 (面向地藏王菩薩左邊走道) 地藏殿-原蔡登+蔡葉鄭靈塔 (蔡南榮靈塔斜對面,因親戚中有晚輩夢到阿公阿嬤在地下室喊冷,於是另購擇期遷到五樓 (後)) 二樓 (前 ...

  4. 根據內政部統計,至民國 97 年底臺灣地區骨灰 (骸) 存放設施指供存放骨灰 (骸) 之納骨堂 (塔)、納骨牆或其他形式之存放設施 (不含未依法設置供家族使用之靈骨堂、無主墳墓之萬善堂及宗教建築物附設之靈骨堂) 計 409 座,最大容納量為 799 萬 3,190 500 13

  5. 2015/06/20 19:51. 瀏覽 8,607. 迴響 0. 推薦 0. 引用 0. 一、申請人及必備文件. (一)法定申請人: 1.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 2.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 登記。...

  6. 如果全體繼承人都拋棄繼承權,就要先向法院民事庭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後,才可以聲請執行。 另外需區分的是另一種代分割遺產之訴,該類訴訟的大前提是,債務人並未死亡,而是繼承到遺產,債權人要代債務人訴請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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