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分行櫃檯職員 , 沒有設置「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的分行,或 分行內其他的投遞箱(如支票寄存辦理箱)。 任何以非授權途徑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均不會直接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處理,同時亦可能要以較長時間方可把文件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當強積 ...

  2. 來港工作不超過13個月或已獲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 受僱於駐港歐洲聯盟屬下的歐洲委員會辦事處的僱員. 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主必須於一般僱員入職後首60日內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免因觸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要求而受罰。. 獲 ...

  3. 為臨時僱員作出供款. 臨時僱員的首次供款. 匯報臨時僱員離職及準時支付最後一期供款. 其他指南. 臨時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臨時僱員是指: 年齡介乎18至65歲以下. 從事建築或飲食業. 按日受僱或受僱一段少於60日的固定時間. 僱主必須於10日特准限期(受僱首10日)內為你的臨時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當10日特准限期的最後一日為星期六、公眾假日、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的限期將順延至下一個並非星期六、公眾假日、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 沒有安排臨時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的僱主可能會被判罰款或監禁。 有關詳情,請參閱積金局網頁 www.mpfa.org.hk 。 為臨時僱員作出供款.

  4. 僱主責任. 除獲豁免人士外,你必須為所有非臨時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非臨時僱員是指:. 年齡介乎18至65歲以下. 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的僱員. 全職或兼職. 登記期限. 你必須於60日特准限期(受僱首60日)內為你的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當60日特准限期 ...

  5. (1)分行櫃檯職員, (2)沒有設置「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的分行,或 (3 )分行內其他的投遞箱(如支票寄存辦理箱)。 忠告 僱主及/或自僱人士不應該將強積金文件(特別是按強積金法例而必須準時遞交的書面付款結算書及有關支票(如有 ...

  6. 僱主如要加入滙豐強積金智選計劃,可下載 強積金╱公積金計劃開戶文件清單 ,確認已集齊所需文件。. 設立額外自願性供款. 如需為僱員設立額外自願性供款,可下載並填妥 滙豐強積金智選計劃 IN12 表格(PDF) 。. 您可將已填妥的表格投放於指定滙豐分行的強 ...

  7. 迎新優惠及獎賞. 成功從其他強積金服務機構轉移強積金累算權益,包括整合個人賬戶、僱員自選安排或從其他職業退休計劃機構轉移最低強積金利益至滙豐強積金個人賬戶,可享高達港幣12,000元紅利單位回贈。. 了解更多有關強積金個人賬戶.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