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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因此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案件在2021年6月23日正式開審。 他在7月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9年,停牌10年。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7月1日 · 唐英傑案在2021年6月23日開審,7月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9年,停牌10年。唐英傑其後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排期在2022年3月22日作上訴聆訊。
2021年7月5日 · 首宗國安法案件經過15日審訊後,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於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經29日的求情後,30日宣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量刑起點為6年半,而「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 ...
2024年1月3日 · 唐英傑涉違國安法案不設陪審團覆核敗訴 [編輯]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 唐英傑 就不設陪審團的覆核,指出國安法創立了「新刑審模式」 ,律政司長成為唯一決定人,可決定國安法案件是否採用陪審團,認為有關申請沒有合理可辯性。
2021年3月31日 · 唐英傑案控方引古代例子 法官拒納部分證供 [編輯] 《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
CECC報告提及多宗國安法案件,包括唐英傑案、馬俊文案、呂世瑜案、黎智英案及立場新聞案等,質疑國安法不受制約,令削弱司法制度,不尊重基本司法權利,例如無罪推定,又指國安法不受制約,並成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中,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 審議過程中,傳召的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 劉智鵬 認為,該口號號意指採取手段改變當前香港政權,及於當權者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