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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18日 ·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而判囚9年的唐英傑於前年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遭駁回其後就港區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敗訴他及後上訴再遭駁回需付訟費消息指連同申人身保護令律政司向唐追討訟費共逾138萬港元。 據悉,唐已收到相關追費信,稱難以承擔巨額訟費,且感到無助。 唐英傑因於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 唐去年就不設陪審團一事向高院提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當時法庭指該案是國安法實施後首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作任何訟費命令;惟唐不服上訴,遭上訴庭駁回,並判他要付訟費。

  2. 2021年11月26日 ·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警員。 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今年7月已裁定唐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2罪成立,判唐共監禁9年,另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 唐早前入稟上訴庭,就其2項定罪和刑期申請上訴,高院今早 (26日)開庭作指示聆訊。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把上訴排期在明年3月22日進行,預計需時2天。 法官亦下令上訴方在明年1月14日或之前呈交書面陳詞,答辯方需於14日內作回應。

  3. 2021年7月8日 · 23歲青年唐英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之案件今天8日繼續在高院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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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7月3日 ·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為唐英傑他在2020年7月1日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在2021年7月27日經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裁定唐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並於3日後的7月30日判刑煽動分裂國家判監6年半而恐怖活動罪則判監8年兩罪刑期部分同期執行唐被判囚共9年另被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涉案電單車被充公。 音樂事務處外展音樂短期小組課程 7.20截止報名. 登記申請器官捐贈個案創近年新高 當局優化中央名冊登記系統. 《港區國安法》規管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部勢力。 干犯法例人士,刑罰主要分幾級,包括可判.

  6. 2021年8月17日 · 唐英傑被判罪成的煽動分裂國家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而恐怖活動罪就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導致警員8260、2674及12197重傷。 修例風波:涉前年8.11太古站非法集結 10人准保釋候訊. 牛頭角「控煙辦」人形紙板遭縱火燒毀 警追緝兩涉案男子.

  7. 2021年7月29日 · 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本周二(27日)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今早(29日)再開庭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押至明日(30日)下午3時判刑而唐英傑涉及的控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8. 2021年7月30日 ·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 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本周二 (27日)裁定唐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他們今天 (30日)下午判刑煽動分裂國家判監6年半而恐怖活動罪則判監8年兩罪刑期部分同期執行唐被判囚共9年另被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涉案電單車被充公。 唐的代表大律師在法庭外表示將提出上訴。 針對煽動分裂國家罪,法官指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任何人破壞國家統一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需受適當懲罰,而這刑罰必須達致阻嚇作用。 就本案而言,被告故意駕駛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希望盡量吸引他人目光,傳遞分裂國家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