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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7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作為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共3罪,案件經過15日在高院不設陪審團的審訊,3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今(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 ...

  2. 2021年7月29日 · 首宗《港區國安法》審訊,24歲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日前被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

  3. 2021年11月26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他其後提出上訴,今(26日)在高院上訴庭進行法庭指示,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審理。

  4. 2021年6月23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今日(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案件不設陪審團,由3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共同審理。 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等共3罪,他今日否認所有控罪。

  5. 2021年7月27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今(27日)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 法官在判辭表示,被告蓄意把電單車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使用嚴重暴力」的定義;又裁定是意圖吸引公眾注意其政治主張。

  6. 2021年7月8日 ·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審訊今(8日)踏入第九天,被告唐英傑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3罪,控方已傳畢所有證人,辯方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稱控方單憑一句「光時」口號,加上1000年不變的歷史含意,從而斷定被告的 ...

  7. 2024年2月24日 · 據恐怖活動罪條文,導致他人重傷、死亡等,可判囚10年至終身監禁;唐英傑案法官認為3名警員並非重傷,不屬致人重傷,但指被告藉恐怖活動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涉及宣揚分裂國家的政治主張,屬加刑因素,判監8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