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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7日 · 社會新聞.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均罪成. 撰文:朱棨新 黃偉倫. 出版: 2021-07-27 15:05 更新:2021-07-29 11:43. 825.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並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期間疑衝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因而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等罪名案件早前在高等審理亦是首宗審理的國安法案件。 控方指,被告案發日展示含有港獨意思的「光時」口號,是傳達訊息,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該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審理。 三名法官今 (27日)在高等法院宣讀裁決,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案件押後至星期四 (29日)求情。

  2. 2021年7月27日 · 出版: 2021-07-27 20:58 更新:2021-07-27 20:59. 61.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今27日裁決被告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並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期間疑衝向警員防線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兩罪罪成。. 法官裁定在案發時的情況 ...

  3. 2021年8月2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早前30日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囚九年德國人權政策與人道援助辦公室專員柯夫勒 (Bärbel Kofler),昨天 (1日)發聲明指唐英傑案的嚴厲判決證明了港區國安法被用以扼殺異見聲音的憂慮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反駁批評德國等個別國家政客就首宗國安法案件說三道四公然詆毀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柯夫勒於社交媒體發布有關聲明。 (TWITTER)

  4. 2021年7月28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周二 (27日)作出裁決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罪成大律師黃宇逸今天2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裁決反映法庭可以由環境證供推斷到展示光時標語是有分裂國家的意圖料執法部門可能會更主動去執法他又指以前不能確定國安法下的煽動定義是否與普通法的一樣今次的案例意味普通法的定義適用於國安法代表不需證明任何人被煽動到也可入罪。 他認為,唐英傑料不會被判終身監禁,但若法庭希望給予阻嚇性信息,也有機會判一個不短的刑期。 被告唐英傑駕駛電單車時,背包插著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 (資料圖片) 黃宇逸:不展示、不講「光時」口號是最好做法.

  5. 2021年7月29日 ·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求情時稱本案是首宗國案法案件法庭的裁決已向社會發作警告市民已得知違反相關罪行的嚴重後果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認為本案情節屬輕微被告在案中只涉揮動旗幟沒有證據顯示有人被影響本案亦非要求外國施以制裁。 望兩罪能同期執行. 就恐怖活動罪,根據法例「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方認為,本案該罪的刑期應介乎3至10年。 辯方解釋,法庭的裁定非指被告故意令警員嚴重受傷,案中被撞員警員的傷勢亦非嚴重,被告亦向警員致歉。 辯方又指兩罪源自同一事件,兩罪的判刑應同期執行,並望法庭予以輕判。 指被告因愚蠢而犯案.

  6. 2022年1月13日 ·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侍應唐英傑前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他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被判入獄9年,及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 唐早前提出上訴,原已定 ...

  7. 2021年8月17日 · 75.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男子唐英傑於去年七一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他於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兩罪罪成遭判囚9年唐英傑已於上周五 (13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的網頁則未有排期。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上月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而法官就兩罪分別判監6年半和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其中兩年半監禁,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9年。 此外,法官亦頒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編號:CACC175/2021. 案發經過。 (詳看下圖) + 12. 控辯雙方就光時口號的爭議。 (詳看下圖)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