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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 · 社會新聞.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均罪成. 撰文:朱棨新 黃偉倫. 出版: 2021-07-27 15:05 更新:2021-07-29 11:43. 825.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並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期間疑衝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因而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等罪名,案件早前在高等審理,亦是首宗審理的國安法案件。 控方指,被告案發日展示含有港獨意思的「光時」口號,是傳達訊息,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該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審理。 三名法官今 (27日)在高等法院宣讀裁決,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案件押後至星期四 (29日)求情。
2021年7月27日 · 出版: 2021-07-27 20:58 更新:2021-07-27 20:59. 61.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今(27日)裁決,被告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並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期間疑衝向警員防線,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兩罪罪成。. 法官裁定在案發時的情況 ...
2021年8月2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早前(30日)判刑,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被判囚九年。 德國人權政策與人道援助辦公室專員柯夫勒 (Bärbel Kofler),昨天 (1日)發聲明,指唐英傑案的嚴厲判決,證明了《港區國安法》被用以扼殺異見聲音的憂慮。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聲明反駁,批評德國等個別國家政客就首宗《國安法》案件說三道四,公然詆毀《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司法獨立,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柯夫勒於社交媒體發布有關聲明。 (TWITTER)
2021年7月28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周二 (27日)作出裁決,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罪成。 大律師黃宇逸今天(2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裁決反映法庭可以由環境證供推斷到展示「光時」標語是有分裂國家的意圖,料執法部門可能會更主動去執法。 他又指,以前不能確定國安法下的煽動定義是否與普通法的一樣,今次的案例意味普通法的定義適用於國安法,代表不需證明任何人被煽動到,也可入罪。 他認為,唐英傑料不會被判終身監禁,但若法庭希望給予阻嚇性信息,也有機會判一個不短的刑期。 被告唐英傑駕駛電單車時,背包插著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 (資料圖片) 黃宇逸:不展示、不講「光時」口號是最好做法.
2021年7月29日 ·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求情時稱,本案是首宗國案法案件,法庭的裁決已向社會發作警告,市民已得知違反相關罪行的嚴重後果。 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認為本案情節屬輕微,被告在案中只涉揮動旗幟,沒有證據顯示有人被影響,本案亦非要求外國施以制裁。 望兩罪能同期執行. 就恐怖活動罪,根據法例「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辯方認為,本案該罪的刑期應介乎3至10年。 辯方解釋,法庭的裁定非指被告故意令警員嚴重受傷,案中被撞員警員的傷勢亦非嚴重,被告亦向警員致歉。 辯方又指兩罪源自同一事件,兩罪的判刑應同期執行,並望法庭予以輕判。 指被告因愚蠢而犯案.
2022年1月13日 ·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侍應唐英傑前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他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被判入獄9年,及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 唐早前提出上訴,原已定 ...
2021年8月17日 · 75.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男子唐英傑於去年七一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 他於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兩罪罪成,遭判囚9年。 唐英傑已於上周五 (13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的網頁則未有排期。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上月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而法官就兩罪分別判監6年半和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其中兩年半監禁,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9年。 此外,法官亦頒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編號:CACC175/2021. 案發經過。 (詳看下圖) + 12. 控辯雙方就光時口號的爭議。 (詳看下圖)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