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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 · 本港首宗國安法案件今早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唐英傑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三罪後,控方隨即讀出其案情,指被告於《港區國安法》在去年回歸紀念日生效後不久,即駕其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飛馳,期間衝破多個警方防線,並引起在旁市民歡呼,警欲截停他時,被告撞向三名警員。 其中一名被撞警員更被撞至右手拇指脫臼。 控方續指,港島當日有人示威。 被告駕駛電單車展示帶標語旗幟,認為他想藉此宣揚香港獨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破壞國家統一,並吸引傳媒注意。 案發時被告仍持P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詞,指案發日為《港區國安法》頒布後翌日,有市民在港島區示威,當時仍持「P牌」的被告,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由東區海底隧道駛至灣仔。 多次衝防線有市民歡呼.
2021年6月24日 · 男子唐英傑涉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被控違反國安法,為首宗國安法審訊。 該案今(2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多名警員供稱被告高速駛過警方防線,與警員距離最近時僅若1米距離,有警員曾用揚聲器叫他停車不果,他們認為被告行為對現場警員和市民均構成危險,有警員曾向正迎面而來的被告舉起警棍,示意停車,但也承認被告在最後一刻有避開警員。 女警司譚蘊兒今指,因應港島區有示威,她和同僚於去年7月1日下午,在灣仔軒尼詩道東行線設立警方防線,並預留東行線的慢線予車輛緊急使用。 於下午3時37分左右,譚聽到引擎聲,並見到一輛電單車高速駛過慢線,前往銅鑼灣方向。 她的同僚叫被告「停車」,和舉手示意停下,但電單車繼續行駛。 被告電單車曾與警員相距僅1米.
2021年7月27日 · 出版: 2021-07-27 15:05 更新:2021-07-29 11:43. 825.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並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期間疑衝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因而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佈活動等罪名,案件早前在高等審理,亦是 ...
2021年7月20日 ·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1騎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到多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 辯方今下午作結案陳詞,強調案中沒有證據被告如何解讀「光時」口號,該口號用字用字不明確,未能煽動他人。 而被告駕駛電單車時,多番故意避開防線的警員。 他亦帶備急救用品,準備協助示威中受傷的人。 辯方指,其行為非恐怖分子所為。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下周二 (27日)裁決。 案中無證據被告如何解讀光時.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陳詞時強調,不同人對涉案「光時」口號,亦有不同解釋,案中亦沒有證據被告如何解讀。 對於控方專家、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從歷史角度作分析,認為「光時」口號的部份字眼多年不變,而「光時」口號意指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2021年3月26日 · 23歲男子唐英傑涉去年7月1日,背著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騎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人士。 案件將於今年6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將不設陪審團,而案件亦將於下周二 (30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並將會開放予公眾旁聽。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聆訊將由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三名法官處理。 陳嘉信成第五名高院國安法法官. 高等法院周家明、李運騰、彭寶琴及杜麗冰早前曾處理國安法的案件,換言之陳嘉信是第五名所知的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 此外,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將於6月23日開審,預計需要15天。 + 2.
2021年7月29日 · 男子唐英傑涉於去年7月1日騎電單車,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並撞向警員防線,令三名警員受傷。 唐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罪成,為首宗審理的《港區國安法》案件。 辯方今(29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完畢,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天下午3時判刑。 3名法官本周二宣布裁決後,有人致電法官揚言要放人肉炸彈,法院外今明顯加強保安,並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在庭外駐守在高等法院外駐守。 高等法院今明顯加強保安,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一帶駐守,包括疑似反恐特勤隊。 在處理案件的三樓,亦見有身穿OCT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字樣背心的便衣警員留守。 高等法院院正門外有疑似反恐特勤隊警員駐守。 (詳看下圖) + 9. 辯方指本案煽動情況屬輕微.
2021年8月17日 · 本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男子唐英傑於去年七一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 他於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兩罪罪成,遭判囚9年。 唐英傑已於上周五 (13日)向上訴庭申請,就定罪和判刑均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的網頁則未有排期。 被告唐英傑 (24歲,侍應),上月被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 而法官就兩罪分別判監6年半和8年,而恐怖活動罪的其中兩年半監禁,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9年。 此外,法官亦頒令唐需停牌10年。 案件編號:CACC175/2021. 案發經過。 (詳看下圖) + 12. 控辯雙方就光時口號的爭議。 (詳看下圖)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