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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目的是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職津計劃的申請以住戶包括1人住戶為單位申請住戶達到工時要求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基本津貼中額津貼或高額津貼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申領兒童津貼

  2. 2023年12月1日 · 在職家庭津貼/申請資格各位父母要留意! 2024年4月起香港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中的住戶和兒童津貼金額將增加15%,每月每個住戶和每月每名兒童的津貼將增至$1,610。 接受申請時段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而2024年4月或之後進行申請的家庭,要留意 政府網站 的更新資訊。 最新影片推介: 童學園. 啟發潛能寓學習於興趣 培基書院體驗式課程 學以致用培養世界觀. TOPick 特別為父母整理在職家庭津貼最新津貼金額、最新入息及資產限額、工時要求及津貼金額、申請資格、申請方法和所需文件,以及漏報解決方法。 1. 最新津貼金額. 上述的收入和資產限額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申請階段。 2. 最新入息及資產限額 (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申請月份) 3.

  3.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職津計劃)的申請資格. 1. 以住戶為基礎,包括1人住戶。 2. 非單親及單親 1 住戶達到每月總工作時數要求 (見下表): 適用於2024年4月或之後的申領月份. 適用於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的申領月份. (註:申請人及住戶成員在同一個月份內可申報多於一份有薪工作的時數。 計劃亦容許合併計算所有住戶成員的工時。 1 以在職單親父母 (包括監護人)身分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人士,必須與最少一名15歲以下子女同住。 3. 申請住戶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 ( 請按此 )。 4. 合資格住戶的每名成員均須在港生活。 住戶一般意指居於同一處所(位於香港),並有緊密經濟聯繫的人士組成的單位(但不包括僱傭關係所引起的經濟聯繫)。

  4. 2023年3月30日 · 職津計劃旨在支援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而工時較長但收入較低的在職家庭計劃的津貼額按住戶入息及工時按月審批鼓勵多勞多得每名合資格兒童也可獲發兒童津貼職津計劃的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六個曆月合資格住戶須就每個申領期提出申請。 調高後的入息及資產限額適用於二 二三年四月至二 二四年三月的申領月份。 如有查詢,申請人可瀏覽網頁( www.wfsfaa.gov.hk )或致電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24小時熱線(2558 3000)。 完.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 附件.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公布,將由二 二三年四月一日起調高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詳見附件)。

  5. 2021年10月31日 ·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政策目標是鼓勵自力更生及紓緩跨代貧窮不過有意見認為職津應是兒童發展津貼」,不論家庭是否有在職成員兒童都可以獲得津貼。 每一個社會政策工具都有其特定功能和局限,經歷社會的轉變和發展,便會產生不同的社會政策工具,透過不同工具的配合,以切合一個多元及複雜的社會結構。 我按上述三項政策的成立先後次序來講述其相互關係。 綜援計劃. 自1971年「公共援助」(簡稱「公援」)即現稱綜援制度成立開始,已出現了「低收入家庭」的類別。 在政策上,若家庭收入未足以為家庭提供基本的需要,便可申領綜援。 簡單來說,若某一個四人家庭,根據綜援制度所定基本生活水平計算,需要每月$18,000,但家庭總收入只有$7,500,這個家庭便可以申領綜援 1 。

  6. 2023年8月10日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推出的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目的是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 職津計劃的申請以住戶(包括1人住戶)為單位。 申請住戶達到工時要求,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基本 津貼 、中額津貼或高額津貼。 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申領 兒童津貼 。 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3/4額或半額發放。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申請資格. 申請住戶(包括1人住戶)達到工時要求,而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 如欲申請本計劃的 兒童津貼 ,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入息及資產限額. 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申領月份入息及資產限額: 資產限額包括項目. 土地; 房產(自住物業除外); 車輛/船隻;

  7. 在職家庭津貼 (英文: Working Family Allowance )俗稱 職津 ,是 香港政府 為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的 津貼 ,緣於 2017年10月的施政報告 中,提出優化全香港合資格低收入在職家庭,每月HK$400-$1,200津貼費用,而每名兒童或青少年額外每月HK$500-$1,000津貼費用,視乎住戶入息及工時而定。 有關計劃於2018年4月3日開始接受申請,但津貼金額可追溯至2017年10月1日。 歷史 [ 編輯] 在職家庭津貼的前身是「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於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推行,由2016年5月3日起分階段接受申請,申請人可申請過去6個月的津貼,即由由2015年11月起計算。 [1] 目標對象為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的在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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