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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津貼金額。上述的收入和資產限額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的申請階段。
    • 最新入息及資產限額 (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申請月份)
    • 工時要求及津貼金額(2024年4月前)
    • 申請資格。1.申請住戶(包括1人住戶)達到工時要求,而住戶的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2.如欲申請計劃的兒童津貼,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1. 2024年1月5日 · 入息與資產限額適用於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可參考如下另亦可使用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的計算器計算按此】。 工時要求 工時包括申請人/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的有薪工時、住戶成員(受僱或自僱)合併計算的有薪工時,以及有薪假日和缺勤(例如病假 ...

  2. 2024年4月6日 · 適用於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申領月份入息及資產限額。(政府文件截圖職津計劃支援沒有領取綜援而工時較長但收入較低的在職家庭計劃津貼額按住戶入息及工時按月審批鼓勵多勞多得每名合資格兒童也可獲發兒童津貼

  3. 2023年11月29日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曾裕彤今日29日表示政府增加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津貼金額今年施政報告宣布由明年4月起計的申領月份劃一增加職津計劃住戶及兒童津貼金額15%以育有兩名合資格兒童的四人住戶為例由明年4月起可領取的職津最高金額將由現時每月4,200元增至4,830元。 若以每次申請的6個月申領期計,每宗申請最高金額將由現時25,200元增至28,980元。 2022至23年度,超過66,000個住戶成功獲批職津,涉及約220,000人,包括超過86,000名兒童。 為便利有需要家庭申請職津,處方已減省申請人須提交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若有實際困難未能提供住戶入息或工時證明(如散工或自僱人士),可以「自述聲明」代替。 最新影片推介:

  4. 2024年3月29日 · 另一方面2024年撥款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按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向領取職津住戶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 額外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的1個月開始發放。 新申請人或過往曾領取職津但尚未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適用期屆滿前(即通過條例草案當天或之前)提交申請,才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 額外款項相當於領取人士在適用期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職津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每月津貼金額的一半,金額因個案而異。 如職津住戶在《條例草案》通過當天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該住戶只可領取其中一種額外款項,以其在職津計劃或綜援計劃下所領取較高的金額作為計算。

  5. 2021年10月24日 ·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在上個財政年度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共接獲超過13.5萬宗申請以恆常現金福利計算職津是繼綜援及長者生活津貼後第三大有效的扶貧政策。 他補充,8月起加強計劃網上申請服務,讓申請人經「智方便」獲得電子預填表格。 羅致光今24日在網誌中指上個財政年度計劃共接獲超過13.5萬宗申請較2017至2018年度改善措施前的低收入在職津貼的約5.9宗申請增加超過一倍而在上月底職津計劃約有6.18萬個活躍住戶」,涉及近21萬人同樣較低津計劃增加超過一倍

  6. 2022年4月8日 · 政府今日8日公布向領取在職家庭津貼住戶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 額外款項預計最快可於《條例草案》獲通過後的一個月開始發放。 當局指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住戶是指在適用期內即由通過條例草案的月份的第一天起至通過條例草案當天以及該月份的之前六個曆月提交職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住戶。 如以郵遞提交申請,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 新申請人或過往曾領取職津但尚未在適用期內提交申請的住戶,須在適用期屆滿前(即通過《條例草案》當天或之前)提交申請,才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 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住戶在適用期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的一半,金額因個案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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