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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代理協議 地產代理須與其主事人/客戶 (賣方、買方、業主或租客)簽訂指定格式的地產代理協議,各協議載列代理關係的指定條款及條文,並具體界定地產代理須負的職責。 地產代理也可能有其他與客戶協定的責任。 地產代理若沒有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可能會失去在法庭向客戶追討酬金的權利。
      www.eaa.org.hk/zh-hk/Information-Centre/Publications/Agency-Law/-12-Estate-Agents-Ordinance-and-its-subsi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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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協議,則買方須就代理就有關物業而提供的服務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444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5 條,就一項或多於一項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他實益的權益(7) 的詳情如下︰ 附表5555 註釋 (1) 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簽。

  3. 監管局鼓勵消費者委託地產代理從業員時,與從業員簽署地產代理協議,清楚列明主要的委託條款,例如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佣金數額等資料,提高交易的透明度,並保障雙方的利益。

  4. 買樓一定要俾地產經紀 (代理)佣金嗎? 回佣又是否合法? 即了解地產經紀一二手樓佣金計算及支付方法,以下將詳細講解計算代理佣金的細節和須注意事項!

  5. 佣金。 4. 如代理為推銷物業而與其他地產代理合作,則賣方無須向該等其他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333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9 條,就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他實益的權益(7) 的詳情如下: 附表4444 註釋 (1) 指刪去不適用者。

  6. 根據地產代理協議,倘若你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內(不論是否透過代理),與物業的賣方訂立買賣協議,則你須向代理支付佣金

  7. 2020年12月18日 · 這份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消費者在簽立該協議時,必須留意當中細節,包括該協議的有效期、代理的職責、委託形式和佣金等。 如對該協議存有任何疑問,可要求地產代理解釋有關內容,並與代理商議後才簽署作實。 監管局希望在此就地產代理協議中委託形式的一部分作進一步解說。 一般而言,在消費者委託地產代理放盤或物色居所時,地產代理(尤其是在處理放售物業時)或會建議客戶以獨家代理的形式委託他們,然而,消費者在決定使用任何一種委託形式(獨家或非獨家)之前應考慮清楚適合自己的委託形式,因為地產代理協議在雙方簽署後便有法律效力。 如客戶選擇以獨家代理形式委託地產代理處理其物業,則客戶在獨家代理協議有效期內,若經其他代理成功促成同一物業的交易,仍須向獲獨家委託的代理支付佣金

  8. 在《地產代理條例》下的地產代理工作,指在業務過程中為客戶介紹擬取得或處置物業的第三者,或為客戶取得或處置物業而進行的洽商工作。 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經營地產代理業務,均須申領有效牌照,否則會觸犯《地產代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