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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監管局會拒絕於牌照屆滿日期起計3個月前提出的續牌申請如持牌人於其牌照屆滿日期前不足1個月才提出續牌申請其新獲批給的牌照生效日期不一定能緊接其牌照的屆滿日期後生效故持牌人須在其牌照的屆滿日期後停止從事任何地產代理工作直至獲批給新的牌照否則屬刑事罪行。 重新批給牌照申請. 如牌照有效期已屆滿,前持牌人可重新提出批給牌照申請,而某些前持牌人或可獲豁免學歷及資格考試的發牌條件。 獲豁免上述兩項發牌條件,該前持牌人必須符合以下情況:(a) 曾持有牌照;(b) 於「有關期間」(請見下列「有關期間」的定義) 內提出牌照申請;及 (c) 提出申請的牌照種類與曾持有的牌照的種類相同或曾持有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而提出營業員牌照的申請。

  2. 規管. 投訴. 紀律研訊.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資訊中心. 消費者教育網站. 活動月曆. 主頁. 監管局最新一期專業天地經已出版. Latest issue of Horizons released. 電子單張供持牌人向客戶解釋《打擊洗錢條例》要求取得客戶身分證明文件及備存副本作紀錄. E-leaflet for licensees to explain to customers about the AMLO’s requirement of obtaining customers’ identity document and keep a copy for record. 監管局2022/23年年報經已出版. EAA Annual Report 2022/23 released.

  3. 步驟1: 註冊「電子服務」賬戶. 請先在監管局網站註冊電子服務賬戶以使用網上牌照申請服務。 步驟2: 登入「電子服務」後按「我的牌照」 登入「電子服務」後,只需按「我的牌照」便可顯示你的牌照情況。 步驟3: 按「遞交續期申請」/ 「遞交牌照申請」 個人牌照的持有人最早可於相關牌照屆滿日期起計3個月前於網上遞交續期申請表格。 請按「遞交續期申請」以開始續牌申請程序。 如欲申領的牌照有效期已屆滿,則按「遞交牌照申請」。 步驟4: 細閱「重要提示」及其他注意事項. 請於細閱所有「重要提示」、「注意事項」及指引後,方按「下一步」以填寫相關表格。 步驟5: 填寫表格. 請填寫申請牌照的法定表格及相關的補充表格。 如你不明白表格的任何一部份,請你向監管局查詢及/或諮詢你的法律顧問。

  4. 監管局即將舉行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 地產代理監管局實務證書課程 網上學習活動 網上個案研習 獲認可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 地產代理誠信管理計劃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指引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活動評核程序 嘉許證書、嘉許獎章及優越嘉許獎章

  5. 2023年10月25日 · 如果你想考取地產代理牌照你可以登入 地產代理監管局 網站查閱 考試時間 表視乎所報考的牌照查看不同考試場次及日期通常只顯示近三個月營業員牌照試提供電腦試或筆試地產代理牌照試只有筆試。 2022年12月的資料顯示,細牌的考試費為 650元,大牌為900 元。 地產代理考試內容: 第 1 部份: 對地產代理業的背景、影響地產代理業的各種因素具備基本知識. 第 2 部份: 了解《地產代理條例》(第 511 章)和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的要求;及 熟悉監管局就物業銷售訂明的守則,能夠處理各種不同的物業交易情況.

  6. 18歲或以上. 完成中五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於申請牌照的日期前12個月內,成功在相關的考試中取得合格成績. 監管局認可為持牌適當人選. 準備地產牌照考試並不容易你必需獲得合格成績才能得到入場的資格考牌有許多注意事項你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2022地產經紀考牌懶人包新手入行必讀不斷更新獲取最新的相關資訊地產代理公司牌照. 必須為一間公司. 至少一位董事為有效地產代理牌照持有人. 至少一位有效地產代理牌照持有人實際管理公司業務. 監管局認可所有董事均為適當人選. 監管局認可公司為持牌適當人選. 持牌適當人選考慮準則. 是否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 是否曾在監管局考慮的前五年與其債權人訂立債務重整或償還協議.

  7. www.eaa.org.hk › zh-hk › LicensingLicence register - EAA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 第13 條 ,監管局須為施行該條例備存登記冊。 登記冊載有以下資料: 持牌人的姓名或名稱; 牌照號碼; 牌照有效期; ( 如牌照遭 暫時吊銷) 暫時吊銷的期間; (如牌照遭 撤銷) 撤銷的日期; (如牌照仍生效) 持牌人的登記地址; 及. 《條例》訂明的其他資料。 根據《條例》 第14條 ,每名持牌人須在香港有一個可供送交所有通訊及所印通知的地址作為登記地址。 而每名新申請或續領牌照的申請人須在有關申請表格內提供此地址。 凡任何地址終止作持牌人的登記地址,則持牌人須在該項終止起計14天內,將另一個可供送交所有通訊及所有通知的登記地址以 書面 通知監管局。 《條例》所規定發出的通知,如以郵遞方式寄到此登記地址,即屬妥為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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