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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買賣合約(「臨約」)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應先行商討條文細節及確定有關條款,才動筆簽署。買方未與業主就買賣條款達成共識,不應簽署臨約。 任何附帶條件應在臨約內清楚訂明,例如「必買必賣」、物業連違例建築工程(違建工程)出售,以及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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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ing a Provisional 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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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臨時買賣合約 - 地產表格大全 Atopro Production 搭版印刷專門店. 地產代理專用訂明表格 Prescribed forms. (表格1-6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引內容, 表格7-9根據大型地產代理內容排版) 表格 1: 物業資料表格(適用於香港住宅物業的買賣資料) 表格 2: 出租資料表格(適用於香港住宅物業的出租資料) 表格 3: 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賣方用) (業主賣樓放盤紙) . 表格 4: 購買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買方用) (買家買樓睇樓紙) 表格 5: 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業主用)(業主放租放盤紙) 表格 6: 承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租客用) (租客租樓睇樓紙)
臨時買賣合約. 在香港的物業市場上,買方及賣方一般都會簽訂一份由地產代理或律師行預備的臨時買賣合約。. 雖然臨時買賣合約並沒有標準格式,但下列事項一般都會於一份臨時買賣合約內說明︰. 1. 賣方之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通常為香港身分證號碼 ...
- 買賣雙方之個人資料。業主資料。「臨時買賣合約」中,需要列出「賣方」即業主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作為辨認業主的身份。地產代理需在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查核業主的身分證及土地註冊處記錄,以確保賣方為註冊業主。
- 單位的地址。一般而言,單位地址以郵寄地址作準。如果買賣雙方出售的單位,包括車位、露台或天台,也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
- 單位的樓價。「臨時買賣合約」列出雙方同意的樓價,可以用文字或數目作出表述。
- 臨時訂金(細訂)金額。支付細訂。買賣雙方在簽「臨買時買賣合約」後,慣常會支付售價,但金額高低則由買賣雙方協商而定,準買家需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根據《 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 》(香港法例 第219章 ) 第3條 ,除非土地(包括房屋 / 樓宇單位 / 大廈)買賣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否則法庭不會審理與土地買賣有關的法律訴訟。 換言之,如果閣下透過口頭協議買賣一個物業,便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儘管臨時賣買合約寫有「臨時」一詞,但一份妥善簽署的臨時賣買合約實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而買賣雙方必須遵守有關條款。 如果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取代臨時賣買合約),他們仍可按照臨時賣買合約去完成交易或向對方追討賠償。 1. 我想買入某單位。 在簽署臨時賣買合約及繳付臨時訂金(細訂)前,我應該先做些甚麼? 2. 如果物業是連租約賣出,買賣雙方應留意甚麼? 3. 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會包含甚麼條款? 4. 臨時買賣合約是否需要加蓋印花(打釐印)及註冊? 5.
臨時買賣合約. 一般情況下, 當交易雙方就物業洽妥條件, 從業員會協助客戶訂立臨時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也是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如處理不當, 容易引起爭拗甚至投訴, 最終影響交易。 以下事項每多出現在投訴中, 從業員宜多加留意。 (一) 簽署未填妥臨約. 從業員宜避免在重要交易條款 ( 樓價、 訂金、 成交日、 其他附帶條件) 尚末談妥時令客戶在漏空的臨約上單方面簽署。 (二) 物業的地址. 要正確填寫物業的地址, 包括一起出售的車位、 花園、 天台 ( 如有的話) 等。 最佳方法是按照有關物業的土地查冊上的物業地址填寫。 (三) 立約人. 除了立約人 ( 或其授權人) 的身分須確定外, 從業員也應注意合約可因簽署人未成年 ( 未滿18 歲者) 或因疾病而喪失處理事務能力而無效。
Prescribed forms. 投訴. 紀律研訊.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訂明表格. 持牌人在處理香港住宅物業的買賣或租賃時,須使用訂明表格,即表格1 - 6;而按《地產代理條例》第 40 條就有關事項通知監管局時,則須使用表格8 - 12。. 有關表格1 - 6 的印製規格,請參閱執業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