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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基本法 附件及文件. 附件及文件. 附件三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 下列全國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命令》附:國徽圖案、說明、使用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註: * 關於對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作出的增減,請參閱: a.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 (1997年7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見 文件一 ); b.
附件及文件. 附件三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注: * 关于对列于附件三的法律作出的增减,请参阅: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 (1997年7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见 文件一 ); b.
具體內容. 《基本法》附件三的背景資訊及歷年的增刪情況. 人大常委會於1997年、1998年、2005年、2017年、2020年5次做出增刪決定 ,令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共有14部。. 《基本法》附件三的實施方法. 全國性法律其中一個實施方法,是由行政長官在憲 ...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021年5月版本. 重要告示. 本小冊子所載的資料並無法律地位,只供參考之用,不應援引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本小冊子所載的其他相關憲法文件具法定地位的文本。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 言 ......................................................................... 3 第一章 總 綱.............................................................. 6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附件三. 1990年版 ±→ 1997年版 +→ 1998年版 +→ 2005年版 +→ 2017年版 +→ 2020年版. 姊妹计划: 数据项. 以下法律文本由维基文库用户根据相关决定自行编排而成,而不是任何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 。 一、《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 二、《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 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 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 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 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 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 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 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 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