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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证券投资基金,或稱 集合投資計畫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CIS)、 投資信託,是指集合一群人的資金,由經理人集中管理投資,創造更高的投資報酬。. 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分散在投资者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业投资機構进行管理和运用 ...

  2. 證券共同基金,或稱 集合投資計畫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CIS)、 投資信託,是指集合一群人的資金,由經理人集中管理投資,創造更高的投資報酬。. 是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將分散在投資者手中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專業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運用 ...

  3. 香港外匯基金 是 香港 政府的 財政儲備,用以支持港元 匯率 穩定。 歷史. [編輯] 香港外匯基金設立於1935年,根據《貨幣條例》(於1950年改名為《外匯基金條例》 [1][2])設立,基金持有支持 香港紙幣 發行的儲備 [3][4][5]。 1976年,用以支持香港政府發行硬幣的 硬幣發行基金 資產,香港政府的財政儲備,與政府的大部分外幣資產均轉撥至外匯基金。 硬幣發行基金在1978年12月31日與外匯基金合併。 1998年8月,外匯基金動用了1,180億港元 (佔外匯基金約18%)購買大量香港股票以穩定香港金融市場 [6][7]。 1998年11月1日,由政府賣地所得的 土地基金 資產亦併入至外匯基金 [8]。

  4. 证券投资基金,或稱 集合投資計畫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CIS)、 投資信託,是指集合一群人的資金,由經理人集中管理投資,創造更高的投資報酬。. 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分散在投资者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业投资機構进行管理和运用 ...

  5. 基金指為興辦、維持或發展某種事業而儲備或專門撥款的資金。基金必須用於指定的用途,並單獨進行核算。廣泛的目的組成各種需求的基金。作為不同的投資基金,通常都有人專門打理並有相關的管理辦法。

  6. 投資信託起源於19世紀的英國,當時正值工業革命時期,亦是帝國主義興盛的時期,英國為極力擴張殖民地版圖,並謀求海外投資更高之報酬,遂由政府出面組成投資公司,委託專業人士代為投資,分散風險,使中小投資者和大型投資者皆能享受國際投資的高

  7. 私人股權投資 (英語: private equity,簡稱PE,又稱 私募股權投資 或 私募基金),是指對任何一種不能在 股票 市場自由交易的 股權 資產之 投資 [1]。 機構投資者(例如官方養老資金池、保險公司)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 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 槓桿收購 、 風險投資 、成長資本、 天使投資 和 夾層融資 以及其他形式。 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經常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概述. [編輯] 私人股權是指未在股票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的股權。 這種類型的股權與股票性質不同,投資回報周期也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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