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4月15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15日)踏入第60天,法律助理陳梓華繼續作供,透過他於2019年7月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邀請下,首次與黎智英在上環一間餐廳會面。 黎見面時稱已大概調查過其背景,又以保安為由要求他入座前交出手機,又稱勇武派「令到個畫面唔靚」,這樣會失去國際支持,並提出「淨化計劃」,著陳聯絡勇武派領袖令他們「克制」,又說可利用其傳媒力量完成年輕人做不到的事。 當日飯局李柱銘亦有在場,被問到李柱銘在席上有否說什麼? 陳稱:「有,(佢話)試下啲刺身。 陳梓華作供時提及他與黎智英在2019年首次見面的經過。 (資料圖片) 為處理照片版權聯絡Mark Simon.
2024年5月6日 · 出版: 2024-05-06 19:03 更新:2024-05-07 13:0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進入第70天,從犯證人陳梓華今(6日)接受控方覆問。. 控方問他為何在2021年再次被捕後改變初衷,主動向警方錄口供交代案情,陳回應:「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
2024年4月25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踏入第66天,陳梓華今午(25日)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大律師指陳在轉態任控方證人後,證供有多處出入,如他初時指黎的助手Mark Simon無指示他做事,後來又改口;又指陳初次見黎時被介紹成「和理非」,更指陳經常取笑,甚至揶揄「攬炒」的支持者。 陳認初時對Mark Simon的陳述非正確,又稱不記得是否被介紹為「和理非」,但確非從事暴力行為的前線示威者,至於「攬炒」,陳稱他無玩「攬炒」的支持者,但承認有笑攬炒這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 陳梓華否認曾稱可助李宇軒潛逃,又指李曾想借錢,又提過叫陳照顧其家人。 (資料圖片) 否認曾稱可安排李宇軒潛逃.
2024年4月20日 · 陳梓華稱2019年7月,曾在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邀請下與黎智英會面。 黎對他說,覺得勇武派「令到個畫面唔靚」,認為這樣會失去國際支持,提出「淨化計劃」,著陳聯絡勇武派領袖,令他們克制,又說可利用其傳媒力量完成年輕人做不到的事。 同場食飯的李柱銘則只曾對他說:「試下啲刺身。 陳梓華指Mark Simon曾形容李宇軒「唔係好識做人」。 (路透社資料圖片) 此外,他又提到李宇軒及Mark Simon的關係,他指李有跟他談及登報計劃不宜做太多次,並想轉型做國際遊說,群組內的人更因而出現不和,李並曾退組,並問陳是否「撐」他,陳稱他最後亦有退出,但之後他有「靜雞雞」加入。 他又提到,Mark Simon有稱滿意他們在登報計劃的表現,惟對李常在最後一刻才提出請求有點不滿,並曾向陳發牢騷。
2024年5月7日 · 社會新聞. 黎智英案|陳梓華稱曾向黎稱覺驚想退 但被黎說服繼續做違法事. 撰文:安梓寧. 出版: 2024-05-07 14:38 更新:2024-05-07 14:3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7日)踏入第71天,陳梓華作供步入尾聲,指2020年6月《國安法》實施前,他曾向黎表示:「我係驚、我係想退。 」但被黎說服,所以決定繼續做違法的事,後來亦稱要做「留守的最後一人」,希望「送咗李宇軒走咗先。 」及至《國安法》後,他加入重光團隊的「美國線」,已沒再考慮其他人想法,坦言:「因為我已經犯咗法喇。 陳梓華完成作供,控方下午將傳召前壹傳媒財務總監周達權作供。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曾接受霍士財經台訪問。 (FOX Business) 從網友得知黎推出訪談節目.
2024年4月24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24日)踏入第65天,陳梓華繼續作供,憶述《國安法》實施後,有人認為李宇軒或已違法應該離港,但李始終不肯離開。 陳自覺作為領袖,應要接手李的位置,留守到最後,故向李發訊息說「兄弟,把我留在這裡」勸李離開,陳說:「如果我唔咁講,佢點都唔會走。 」陳又提到,當時許多商家及政客已與黎割蓆,令其有感「樹倒猢散」,故亦將此事告訴李。 曾叫李聯絡美領館職員. 控方引述陳梓華與李宇軒之間的訊息對話,陳於2020年8月著李聯絡美國駐港領事館職員Alan Brinker。
2024年4月26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26日)踏入第67天,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大律師指,陳初次被捕時稱與李宇軒不熟,又稱不知道對方的學歷及背景等,質疑陳與李只是因有共同目標而認識,並非朋友。 陳稱他不知對方想法,但他當李是朋友,又稱他當時向警方撒謊,是想引導警方相信重光團隊的領導不止李一人,李說:「想俾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 」以便為李開脫。 陳梓華稱他大多從TG群組上取得資訊。 只會看Telegram群組的消息. 辯方引述,2020年5月,黎向陳發送《香港01》一則有關全國人大即將公布《國安法》的新聞,陳回覆稱,事情至今已難逆轉形勢,只擔心黎與李柱銘的自身安全。 辯方問陳當時是否已讀過《國安法》條文,知道法例禁止的行為;陳否認。 法官李運騰問,為何黎會向陳發出該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