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6月15日 · 壹傳媒有限公司、出版人、《壹週刊》總編輯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共3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定3張傳票各罰款4萬元,合共12萬元。 原被控「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的《壹週刊》記者獲撤控,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 辯方:條例首次對報刊、編輯提控. 4名被告為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總編輯麥景慶(47歲)與記者鄭靜(40歲)。 兩間公司與麥景慶分別承認「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 獲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的鄭靜原被控「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
2021年6月23日 · 【18:15更新】《壹週刊》今早(23日)於facebook發表社長黃麗裳告別讀者的信,表示將結束營運。黃麗裳在信中提及,「直至今年的六月,編輯部相信大時代下已經到臨終點前,對,終點……在動盪的辦公室裏,我告訴自己要抑壓著情緒,做好撤退的事」。
2024年3月2日 · 【明報專訊】辯方昨日早上盤問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時,展示《壹週刊》於2017年曾以黎智英的黑白相片作為封面,指出標題「出賣壹週刊內幕」含有「背叛」意思;陳沛敏供稱,不知執筆起題者用意是否如此,但同意「出賣」一詞可解作背叛。 不肯定原意指「背叛」 辯方續問道,時任《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有沒有因此面對處分,陳表示不清楚《壹週刊》的事,只知道黃任職《壹週刊》。 法官杜麗冰補充,「出賣」字眼在廣東話不一定是貶義,亦可僅指「售出」的意思。 控辯雙方和法官就新聞編採議題向陳沛敏提問。 辯方指出,不同報章或媒體的新聞報道角度各有不同,例如於2019至2020年間,《蘋果日報》主張較為追求自由、對政府取態批判,對此陳沛敏認同。
2021年2月22日 · 《壹週刊》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藝人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並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在報道中將出世紙公開,涉違反《私隱條例》。 壹傳媒、出版人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週刊》總編輯及一名記者遭法庭傳票檢控,案件今(2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2021年2月20日 · 【明報專訊】《壹週刊》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藝人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並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在報道中將出世紙公開,涉嫌違反《私隱條例》。 警方經調查後,向《壹週刊》總編緝、一名資料蒐集員及兩間壹傳媒相關公司發出法庭傳票檢控,案件下周一(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桌面網頁版:由訂閱日起計最多10年.
2021年6月24日 · 【明報專訊】在《蘋果日報》宣布結束營運同日,壹傳媒旗下《壹週刊》及《飲食男女》亦宣布停止運作。 《壹週刊》社長黃麗裳稱在大時代下已走到終點,「享受過做新聞的自由,就無悔了」;《飲食男女》總編輯潘惠卿則發文感謝老闆黎智英,「沒有為食的 ...
2021年2月19日 · 《壹週刊》一名編輯及一名記者在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藝人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後,未經當時人同意在報道中將其公開,涉嫌違反《私隱條例》。 警方經調查後向兩人及兩間傳媒公司發出告票,案件下周一(2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本報正向警方查詢。 張栢芝第三名兒子於2018年出生後,引起傳媒追訪其生父誰屬。 據了解,《壹週刊》一名編輯及一名記者,涉嫌在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藝人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後,涉嫌「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將整張出世紙在報道中公開,違反《私隱條例》。 張栢芝一方其後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轉介警方,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並於本月初向二人及兩間傳媒公司發出告票。 相關字詞﹕ 壹週刊 查冊 張栢芝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