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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March 2024 Dear Non-registered Holder, Arrangement of Electronic Dissemination of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 Pursuant to the amended Rules (the “Listing Rules”) Governing the Listing of Securities on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the “Stock Exchange”) ...
為了支援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股東隨時向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 號遠東金融中心17 樓)發出合理書面通知,或發送電子郵件至2483-ecom@hk.tricorglobal.com向本公司提供其電子郵箱地址。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 若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所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 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索取企業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的印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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