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4月30日 · 2021/04/30 22: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昨(29)日一名39歲菲律賓傭確診變種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然而其感染源頭不明;此外與傭同住的10個月大女嬰也確診。 香港今(30)日宣布,在香港的39萬名外傭必須在5月9日前進行檢測,此外,若有外傭要續約,必須先完成兩劑的疫苗接種。 綜合媒報導,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考慮到變種病毒傳染力高,再加上個案的感染源頭不明,因此決定全港外傭必須在5月9日前強制檢測,而在檢測前也不應前往聚會活動。 此外,在香港的傭若要申請工作簽證續約,必須先完成被認可的武肺疫苗施打,方可申請。

  2. 2021年1月8日 · 今日晚間8時起開放國人及持居留證可入境的外籍人士預約集中檢疫所房間。 (翻攝衛福部集中檢疫所資訊專區) 2021/01/08 14: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曆春節將至,返台人潮大增,然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肆虐,回國需配合入境檢疫規定,使部分縣市防疫旅館一房難求;對此,相關單位釋出1500至2000間集中檢疫所房間供使用,今日晚間8時起開放預約。 究竟集中檢疫所房間如何計費? 入住該注意哪些事項? 透過本報精選衛福部醫福會問答,來一探集中檢疫所鋩角(mê-kak)! 預定流程︰.

  3. 2021年5月5日 · 2021/05/05 00: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日前有2名外傭感染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變種病毒,香港政府在上月30日下令,外傭申請工作簽證時,會將疫苗列為要求之一,強迫施打疫苗涉歧視,引發反彈。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改口說,重新檢視這項政策。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傭近日出現變種武漢肺炎病例,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上月30日宣布,將接種疫苗列入外傭續約時申請工作簽證的新要求,他還說,「若外傭不願意,可以不要來香港」,掀起各界反彈,連菲律賓及印尼駐港領事都發聲批評香港政府。 菲律賓駐港總領事特哈達(Raly Tejada)說,要求接種疫苗應該涵蓋所有外地勞工,而非只限制外傭,更指港府事先沒有向他們諮詢;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也持相同意見。

  4. 2009年11月2日 · 民眾若家裡同時有兩個八十歲以上老人,或是家中長者超過九十歲、孩子尚未超過一歲等,最快年底前將可不需透過醫院開立證明,直接依據新規定申請外籍幫傭!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民眾想要申請外籍看護工需符合巴氏量表等規定;申請傭則得累積足夠「點數」。 過去因為點數難拿,多數人只有家中出現三胞胎時,才符合申請外籍幫傭資格。 有鑒於我國進入高齡化社會,不少銀髮族雖有部分自我照護能力,但仍需協助,勞委會基於人道考量,修法將八十歲以上以及九十歲長者的評估點數,分別從六點、七點提高至八點與九點。 90歲與一歲以下家庭 也可申請. 修法後,同戶籍直系親屬中有兩名八十歲以上老人,即可達到合法申請外傭的十六點門檻。 家中有一歲以下幼兒的家庭,由於幼兒原本就有七.五點,修法後加上九十歲老人的九點,也可達到聘用門檻。

  5.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主責受害男嬰家訪的陳姓女社工(中間白衣),訊後被諭令30萬元交保。 (記者王藝菘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24/03/12 21:42. 虐童案朱立倫痛批中央 林俊憲轟:消失的雙北市政府呢? 2024/03/12 21:30. 保母虐死1歲童 鄉民曝「過幾天就忘了」掀共鳴. 台新贊助台北愛樂管弦樂團慈善公演. 2024/03/12 20:39. 北市男童遭虐死藍轟中央 民進黨:利用悲劇政治攻防. 2024/03/12 19:56. 保母虐死1歲童!

  6. 2015年4月8日 · 對於四名外傭與同行日籍男是否涉嫌刺探國防機密,雇主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等,桃園地檢署昨天另行分案偵辦,已經掌握當日六輛民車進入營區時,李蒨蓉、石新儀各帶一名菲籍外傭,郭大為帶兩名印尼籍外傭方指出,同行的司機與外傭是否也進入廠棚參觀與拍照,是否也進入阿帕契機艙等,還有待釐清。 此外,雇主當初申請這四名外傭的名義為何? 實際工作與申請目的是否相符,方將傳喚到案調查。 方指出,這些外傭如果是貴婦團成員以照顧家中老人的看護工名義申請來台,實際上卻是照顧自家小孩,就屬行政罰,須由主管單位裁罰;若是用他人名義申請,卻到貴婦家工作,就涉刑事罰;若貴婦團成員過去曾因僱請外傭遭行政處罰,五年內再犯的話,也屬觸犯刑責。 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透露,相關縣市昨分頭登門例行查察,共清查「四到十名勞」。

  7. 2013年12月11日 · 根據現行規定,外籍勞工因不可歸責於雇主的原因出國或死亡,雇主必須在三日內通知警察機關,屆滿六個月仍未查獲,得向主管機關再次申請遞補。 可增加雇主轉換勞誘因. 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認為此條件過度嚴苛,有照護需求的家庭「一刻都不能等」,提案要求縮短遞補時間;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認同有需求的家庭十分急迫,但家中沒有僱用勞的一般民眾,則擔心逃跑勞恐引發社會問題,倘若取消等待期,可能造成雇主任由勞發生行蹤不明的道德風險,影響國人就業權益和社會安定。 修法後,若雇主合意轉換後遞補勞只要數天時間,可增加雇主轉換誘因,也可降低勞逃跑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