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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 ·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接受傳媒專訪時表示,香港回歸20年,法治狀況完好無缺,任何人都可以控告政府,亦無出現法官貪污的情況,反映司法獨立成功落實。 不過,她指去年11月人大常委會就宣誓事件釋法,時機不理想,令國際社會認為,中央是怕香港法院判決不合心意,先下手為強釋法,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影響國際社會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信心。 但她強調,香港法院的權威未有受釋法影響,法官沒有被釋法嚇怕或在判決時猜測中央的想法,法官判決時,仍展現無畏無懼的精神。 譚允芝在去年釋法前曾率領大律師公會代表團訪京,與港澳辦副主任馮巍見面時,雙方討論到如何行使釋法權。
2021年8月1日 · 譚允芝指,大律師公會曾與內地有不錯關係,惟自從在2018年的「政治化選舉」後,已經與內地沒有聯繫,令到大律師要無奈地單打獨鬥。 她又提及首宗港區國安法判決,稱指定法官比外媒更明白香港法律,也沒有讓公眾看到其政治主張,認為當判詞有理據但遭到無理指控,業界應將立場表達清楚。 對於指定法官於判決後被恐嚇,她認為大律師公會要發聲,又稱公會發聲比例反映其取態,需要作出平衡。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則稱,若政府派員規管律師是可悲的事,因為有關人員相關經驗不及律師。 另一前會長黃嘉純亦指,與其他地區的業界交流時,香港被認為較高人一等,是因為有自我規管的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又以英國為例,因設立官方監管機構,英國的律師會被降格,淪為類似工會。
2018年8月31日 ·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昨反駁另一前主席余若薇的指控,澄清從未使用自己律師事務所名義,與北京大學合辦仲裁課程,亦未曾插手公會近日與北大有爭議的另一普通法公法課程。 余前日在網台指,譚以其律師事務所名義與北大合辦仲裁課程,與大律師公會在北大的課程鬧「雙胞」,令公會的課程需要調整。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晚表示,該仲裁課程是由公會與北大另行舉辦的課程,與普通法公法課程不同,公會現時決定暫停公法課程,但仲裁課程不受影響。 他更指仲裁課程由公會完全掌握,不明白有關余的相關報道的基礎。 余昨晨在社交媒體上只表示傳媒報道偏離重心,沒直接回應譚的反駁。 譚前晚已在社交媒體反駁余的指控失實,譚昨晨再在商台節目澄清,她曾參與的仲裁課程是由大律師公會辦理,強調不會使用自己律師事務所名義去辦課。
2016年11月7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表決《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條文,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高等法院正處理議員宣誓案的司法覆核,相信法官可能會要求各方律師補充陳詞。 她認為現時釋法「百害而無一利」,亦不認為釋法後,議員會「乖乖坐在位」令立法會運作回復正常。 譚允芝表示,從昨日示威可見,今次釋法爭議引起很多人不滿,相信受影響的人不易罷休,並不認為釋法可解決問題,紛亂亦可能不會停止;又指對於有人指釋法「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感到失望,質疑為何不交由法庭處理。 她解釋,是次案件焦點在於立法會主席權力與行使權力問題,屬法權問題,而非誓詞是否符合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認為與釋法焦點未必完全重疊,所帶來的司法衝擊或不如預期般大。
2017年1月9日 ·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在宣誓和人大常委釋法事件中,釋法文本詳細,而且進行倉卒,難以避免公眾的觀感偏向認為,釋法是旨在直接干預待決案件的結果。 譚允芝表示,釋法會否被公眾視為香港立法,或企圖在法庭頒布裁決前,提早預定結果,通常取決於釋法時機、詳細程度和條文涵蓋的範圍。 她指,最重要是政治性的權宜,不應凌駕於法治和司法獨立之上,且要避免給予公眾此印象。 譚允芝又指,大家不難理解人大常委會認為在宣誓和釋法事件上,有必要亮明法律的紅線,通過明確法律規定,排除表明不會效忠和尊重一國兩制的人參與議會。 相關文章. 馬道立拒評人大釋法 相信法官依法處理案件. 22:02 2017/01/09. 馬道立拒評人大釋法 相信法官依法處理案件.
2016年6月17日 ·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回應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內地被拘留的事件時表示,如林榮基所言屬實,便危害了一國兩制。 不過,她說目前不清楚林榮基除寄書外,還有無做其他行為,如收錢或宣傳,故需待特區政府的官方答案。
2016年1月11日 ·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於法律年度開幕典禮致辭中,回應了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Henry Litton)指近年香港的司法覆核程序被肆意濫用的言論。 譚反駁指,現時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的機制行之有效,亦沒有跡象指案件數量使司法機構不勝負荷。 譚又引述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指司法覆核被濫用情況嚴重,罄竹難書,在於有不少大律師與司法覆核申請人存左利益關係,為增加工作機會而鼓勵訴訟,再從法援所提供的訟費中取利,譚反駁指過去幾年,司法覆核所佔整體法援金額的僅約5%,反映上述指控有誇大之嫌。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於法律年度開幕典禮致辭中,回應了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Henry Litton)指近年香港的司法覆核程序被肆意濫用的言論。 譚反駁指,現時防止司法覆核被濫用的機制行之有效,亦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