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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委昨天揭露我國車禍事故中用來鑑定車速使用的「煞車胎痕與車速對照表」竟是31年前所訂,沿用至今,由於現代輪胎與新款汽車煞車性能日新月異,煞車距離大為縮短,立委質疑依舊表鑑定結果,將使超速行駛者脫罪,對於車禍受害人造常不公平現象。. 立委 ...

  2. 1. 覺察危險,意識到危險的存在〈眼睛看到危險〉. 2. 決定煞車避險動作,煞車或轉彎〈大腦神經傳導發出命令〉. 3. 完成煞車避險應變動作〈手眼腳協調踩剎車〉. 依據交通部六十六年頒佈的「一般公路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對照表」說明駕駛之平均危機反應時間,為四分之三秒,意即:眼睛看到危險→大腦發出命令→手眼腳協調踩剎車的歷程,四分之三秒的時間。 〈然而 根據WHO研究,人車道路互動下平均反應時間為1.5秒至4秒,交通部落伍的觀念亟待修正。 世界衛生組織 (WHO)引用澳洲運輸安全局資料,宣導若車速為五十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高達28公尺,換言之,若車速五十公里,駕駛必須在28公尺之前覺察危險的存在並反應,否則絕對無法避免行人的傷亡!

  3. 快五點 遊客們快走光了 因人也要吃飯. 順便來個認養廣告. 這隻小狗 背部曾被線纏繞. 老闆有把牠醫治好 目前等待有緣人認養. 是女生 很親人. 今天的大武山很美耶. 蕭家大院兔子餐廳. 屏東縣內埔鄉明東233號. 文章定位:.

  4. 一、查告訴人 ,於民國 年 月 日晚上駕駛車牌 - 機車行經 路 段 號前時,不僅速度超過速限 公里,且未開機車大燈。故本件交通事故之發生,係告訴人自行導致,合先敘明。本件證人 可出庭作證,敬請惠予傳喚。

  5. 2024年6月26日 ·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近期全台各地發生多起與大型車相關的死亡車禍,多與內輪差及視野死角相關,歸仁警分局一改以往以民眾為主要宣導對象,轉向大型車業者或有大型車駕駛的公司機關實施交通安全宣導。

  6. 2005年7月13日 · 孫騰敏表示,根據近年來的理賠實例,車禍死亡和解金額,每一條人命平均約值300萬到350萬元之間,如果汽車只有強制責任險,並無法達到需求。 若車主同時投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強制車險,在發生車禍事故、且肇責確定後,理賠金額可拿來賠償受害人的損傷,因此,若人命和解金額是300萬元,除強制險外,車主購買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保額可以增加到160萬元以上。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每一事故若理賠100萬元,自小客車保費約在1,000多元到2,000元間。 【2005/07/13 經濟日報】 文章定位: 我要檢舉. 台長: 保險DIY. 人氣 (6,528) | 回應 (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數位資訊 (科技、網路、通訊、家電) 回應 (0) 推薦 (0) 收藏 (0) 我要回應.

  7. 小兒伯軒在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清晨七點十五分發生車禍,七點二十八分送抵仁愛醫院, 十三分鐘內已無生命跡象。 肇事者在死無對證下,原本矢口否認撞擊地點在行人穿越道,直到我們出示由Tvbs新聞錄影帶翻拍的照片〈如上圖照片〉,肇事車車燈的玻璃碎片由行人穿越道開始散落,肇事者才俯首承認撞擊地點在行人穿越道。 根據記者秦鴻志報導:「車鑑會說,一般人都認為紅綠燈是行人與車輛通行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在『絕對路權』概念下,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絕對路權』,紅綠燈只是行車管制號誌,管制車輛,不管制行人,行人就算闖紅燈,駕駛人看到行人仍要讓行人優先通行。 國內的交通界直到九十二年年底才發出「行人絕對路權」的聲音,因而過去數年來,小兒伯軒的車禍官司打得備極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