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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別天氣提示 (英語: Special Weather Tips ),又稱 特提 、 SWT ,為 香港天文台 在2011年起推出的服務,旨在當相關天氣警告未發出前,能儘早提醒市民重要天氣有機會影響香港,例如大雨來臨、熱帶氣旋到達前、炎熱及轉涼等。 簡介 [ 編輯] 現時特別天氣提示會提示包括大雨、強對流天氣、熱帶氣旋吹襲前、天氣轉涼等等的天氣轉變提示,一般會在相關重要天氣來臨前發出,提醒市民重要天氣資訊及有關快將出現的惡劣天氣。 會透過天文台網頁、「每小時溫度濕度報告」、「我的天文台」、「香港政府通知你」應用程式、天文台的社交平台( Twitter 及 新浪微博 )等途徑向公眾發放。 種類 [ 編輯] 強對流天氣/大雨 [ 編輯] 可能影響香港的雨區位置及其移動情況。

  2. 香港天文台 (簡稱: 天文台 ;英語: Hong Kong Observatory , 縮寫 : HKO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及 聯合國 所屬 世界氣象組織 成員,專門負責 香港 的 氣象 觀測 [註 1] ,亦兼任 地震 、 授時 、 天文 及 輻射 監測等事務,向 香港市民 發出相關的警告。 香港天文台也是 世界氣象組織 擔任網頁開發和操作之總負責氣象部門,以及 聯合國 世界氣象組織 屬下的航空氣象委員,撰寫航空氣象文章之牽頭氣象部門。 另外也是 世界氣象組織 和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 共同主持的 颱風委員會 成員。

  3. 酷熱天氣警告 (英語: Very Hot Weather Warning )是 香港 天氣酷熱或預料酷熱時最高氣溫達33或以上), 香港天文台 發出的警告信號。 酷熱天氣警告系統獨立於其他氣象警告例如 火災危險警告 、 一號 或 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雷暴警告 及 強烈季候風信號 ,這些警告可同時生效,但不會和與其相反的警告—— 寒冷天氣警告 ,以及 霜凍警告 同時生效。 與 八號 或以上 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暴雨警告信號 、 山泥傾瀉警告 及 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 同時生效的機會極微(但仍有可能),因為天氣酷熱時,甚少岀現惡劣天氣,即使天氣惡劣溫度亦難以上升至酷熱程度。 酷熱天氣警告制定於1999年12月,於2000年5月29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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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香港天文台 (簡稱: 天文台 ;英語: Hong Kong Observatory , 縮寫 : HKO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及 聯合國 所屬 世界氣象組織 成員,專門負責 香港 的 氣象 觀測 [註 1] ,亦兼任 地震 、 授時 、 天文 及 輻射 監測等事務,向 香港市民 發出相關的警告。 香港天文台也是 世界氣象組織 擔任網頁開發和操作之總負責氣象部門,以及 聯合國 世界氣象組織 屬下的航空氣象委員,撰寫航空氣象文章之牽頭氣象部門。 另外也是 世界氣象組織 和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 共同主持的 颱風委員會 成員。

  6. 《 氣象冷知識 》(英語: Cool Met Stuff )是 香港天文台天氣廣播站團隊在2014年起製作的天氣資訊節目以增強公眾對 氣象 的認識。 由啟播至2021年7月於逢星期五約18:30在天文台 YouTube 頻道上載,截至2021年9月已播出接近400集 [1] 。 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一度改為不定期於星期五約18:30上載;再於2022年8月中旬起改為隔星期五約18:30上載。 若該星期五沒有首播集數,天文台Facebook專頁及電視台原時段分別改為上載及重播過往集數。 簡介 [ 编辑] 天文台2009年12月22日起逢星期五在其YouTube頻道上載天氣報告短片(若當日為公眾假期則於前一天上載)。

  7. 雷暴警告較為特別,是 香港天文台 各項警告信號中唯一一個設有有效時間的警告信號。 如果雷暴有可能持續一段較長時間或影響境內其他地區,天文台會延長雷暴警告;如果雷暴在雷暴警告有效時間內移離本港並消散,天文台亦會考慮在有效時間結束前,提早取消雷暴警告。 現行警告系統簡介 [ 編輯] 為教育市民在惡劣天氣下的應變方法,天文台早在1967年4月起實施暴雨及雷暴警告信號,其中雷暴警告信號表示6小時內會發生暴雨及雷暴 [2] 。 1997年起,改為表示未來4小時內會發生雷暴。 無論 雷暴 影響範圍廣泛或只涉及某一地區, 香港天文台 都會發出雷暴警告,以及早提醒市民作出適當的安排。 如果雷暴在短時間內只影響某一地區,天文台會在雷暴警告中說明雷暴影響的區域。

  8.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極端情況 (英語: extreme conditions ),是 香港 政府 因 熱帶氣旋 或 暴雨 等惡劣天氣下引發的嚴重情況而發出的特別停工指示 勞工處 相關法律效力並適用於全港,其效力相等於 香港天文台 的 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 或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1] 。 此指示獨立於 香港天文台 的天氣警告系統,並可與任何天氣警告信號同時生效,原意是作為具全港性停工指示的天氣警告信號取消後的延伸指示。 因應2018年 超強颱風山竹 對香港造成的影響,政府於2019年6月3日公佈設立極端情況,並於 勞工處 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作出相關修訂 [2] [3] [4] 。 極端情況於2023年9月8日首次發出 [5] [1] 。 定義及應變措施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