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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 · 運輸署在本港進行了大規模的泊車需求調查,包括調查私人及資助房屋發展項目的泊車位供應和相應的住戶需求,以及進行商用車輛司機的問卷調查,從而掌握本地最新的情況以估算不同房屋發展項目的泊車需求。 而於研究期間,顧問亦參考了其他與香港城市發展狀況相若的國家和地區的泊車位供應標準,例如新加坡、紐約和倫敦;各地的標準一般會考慮發展項目的種類、公共交通服務的水平等,亦有其他因應個別地區不同情況而訂定的因素。 由於各地的城市規劃以至汽車供求等的情況和管理措施不同,因此顧問主要是就香港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建議。 政府已於去年八月修訂《規劃標準》,是次修訂上調了私人及資助房屋發展項目的私家車附屬泊車設施標準,以及增加了資助房屋中商用車輛泊車位的數量和種類。
2022年1月26日 · 問題: 本港泊車位不足的問題一直困擾運輸業界。 截至二 二一年五月底,可供商用車輛使用的泊車位數目僅有約45 300個,但商用車輛的數目卻有約71 000,兩者比例只有約0.64。 此外,有業界人士不滿政府近年將大部分停車收費錶的最後收費時間,由原來的晚上八時調整為午夜十二時,以致加重他們的經濟負擔和影響他們的作息時間。 關於泊車位不足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把停車收費錶的最後收費時間由午夜十二時回復至晚上八時; (二)鑑於現時有部分政府大樓的泊車位會於非辦公時間開放予市民使用,政府會否考慮於晚上開放設於其他政府設施的停車場供商用車輛停泊,或加快在車流較少的道路路段增設路旁夜間商用車輛泊車位,以盡快解決泊車位不足的問題;
至於私人停車場及私營公眾停車場,認可人士有責任確保有關建築工程須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規定。 他們應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列明的私家車車位的指引,以及由屋宇署發布相關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以適當設計私人停車場。 在接獲建築工程竣工證明書及佔用許可證申請後,屋宇署人員會按照既定程序進行一般性的實地視察,以及審閱須按照《建築物條例》規定而提交的證明文件。 如確定有關建築物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相關規定,屋宇署便會發出佔用許可證。 一般而言,屋宇署人員會抽樣量度新建成的建築物的主要尺寸,以核實是否按批准圖則所示建成,但不會量度泊車位本身的尺寸。
地政總署按一貫處理豁免書的程序,處理領展或有關業權人就停車場泊位的短期豁免書申請,過程包括諮詢各相關政策局/政府部門(如當區民政事務處、規劃署、運輸署和房屋署等)的意見。 相關政策局/政府部門會評估有關車輛泊位的最新供求情况,考慮這些短期豁免書申請,以便靈活及適時地善用剩餘泊位,來回應其他人士或其他車輛類別泊位的當時需求。 一般而言,若有關政策局/政府部門及地區人士沒有反對,地政總署便可向領展提出豁免條款建議書,當中包括豁免費及相關的豁免期。 釐定豁免費的準則是反映有關物業因獲豁免限制而可增加的租值。 房委會在二 五年拆售停車場予領展,地政總署沒有單就領展為更改車位數目而提出的短期豁免書申請備存分項數字。
2021年9月1日 · 政府一直非常關注棄置車輛佔用公眾泊車位以及阻塞行人和交通的問題。 就此,相關政府部門已加強協調進行聯合行動,務求繼續積極處理上述情況。 現時,香港警務處(警務處)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3條,處理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即時危險或阻塞交通的車輛。 而地政總署則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條,處理在公共道路以外未批租及未撥用政府土地上的棄置車輛。 為更有效處理在公共道路(包括公共行車路、公共泊車位、公共行人路及公共運輸交匯處)不涉及有即時危險或阻塞的棄置車輛,由二 二一年起各區的民政事務處會協調和統籌跨部門聯合清理行動。 運輸署會根據地政總署的授權,按《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條向位於上述公共道路的棄置車輛張貼通知。
推行試驗計劃所涉及的停車場和電動車專用停車位的數目表列如下: 運輸署將會檢討這項試驗計劃的成效。 有關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政府沒有相關電動車專用停車位的數據。 (三)現時,政府未有就全港電動車專用停車位訂定最合適的數目或跟普通停車位的比例。 政府會審視有關不同用途停車位的安排。 (四)政府在安裝新的電動車充電器時,將會選擇政府停車場的上層或遠離出口或升降機位置的停車位,以增加電動車駕駛者為其電動車充電的機會。 此外,政府停車場的營運商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在配備電動車充電器的停車位設置交通錐(俗稱雪糕筒)及/或適當的告示,以騰出有關停車位供電動車充電。 政府以外機構的停車場之營運有其商業考慮和運作模式,與政府停車場之運作有所不同。
2021年12月2日 ·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十二月二日)通過由二 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一年期間,維持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的現行月租收費不變,但輕微上調私家車、輕型貨車和電單車泊車位的時租及私家車泊車位「日泊」和「24小時泊」的收費。 截至二 二一年九月底,房委會轄下185個停車場合共提供約32 800個泊車位,大部分泊車位(約百分之八十八)以月租收費供當邨居民使用。 房委會每年檢討轄下停車場收費,新收費獲通過後在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在檢討停車場收費時,房委會會參考當時市場上其他公營機構和同類私營機構停車場的收費,使收費維持在市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