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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3日 · 夫妻的財產制度分為三類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 。 這些制度可以通過婚前或婚後契約來設定。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默認為法定財產制並受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範當離婚發生後法定財產制不再適用在此情況下雙方的剩餘財產各自扣除婚姻期間的債務後應平均分配, 但有兩種例外: 繼承 、贈與或以其他無償方式獲得的財產. 慰撫金. 2.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相關規定. 假如華少與小倩在 2024年1月1日 離婚時的財務狀況是. 華少:婚後增加的財產1,200萬元,負債100萬元。 小倩:婚後增加的財產400萬元,其中50萬元為繼承所得,無負債。 他們之間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以及時限的情況會如下:

  2. 2023年4月16日 · 法庭以審訊當日所有家庭資產價值作基準. 由於法院會以審訊當日所有家庭資產的價值作基準如果雙方在幾年前已經分居只是未有將入稟法庭呈請離婚又或者單純因訴訟一再延期而令雙方在分居後好幾年仍未離婚假若離婚丈夫在分居後到正式離婚期間在自己營運的業務中賺了1000萬美元而離婚妻子在這期間並沒有向他提供協助或為此作出貢獻那麼平均分配是否仍然公平? 何謂「非婚姻財產」? 事實上法院有注意到這些合理疑問,亦因此視乎案情,法院可能會判定應依不同的規則分配這類資產。 這類資產通常被稱為「非婚姻財產」,從而區分它們與因婚姻雙方共同努力(不論是作為賺錢養家者還是作為理家和照顧子女者)而累積或獲得的資產。 家事法庭首先需要確定雙方總共擁有哪些資產。 法官會考慮雙方的經濟需要.

  3. 法庭會如何處理或分配夫婦在離婚後的財產?. 下列基本原則需要留意:. a. 財產的擁有權. 銀行戶口款項的擁有權和有關款項之使用可能會引起糾紛。. 如銀行戶口是以夫婦其中一方的個人名義擁有,表面證據上此戶口內的任何款項均屬於此人,除非有相反意圖 ...

  4. 2019年8月23日 · 夫婦財產分配中除會檢視共同擁有的財產外如結婚期間購入的資產物業或二人繼承的財產等亦會需要考慮二人各自的財政狀況包括擁有的資產如股票銀行儲蓄保險或基金權益等等尚未償還的債務工作收入及日常開支等不少人亦會擔心婚前其中一方已管有的資產離婚後會被不公分配假設夫妻其中一方婚前已擁有一所物業但由於法律會假定二人於婚姻期間合力支付家庭開支及共同累積財產故法庭一般會視該所物業為雙方共同使用或管理的資產。 現時不少夫婦均需「靠父幹」買樓,即是父母為子女繳付首期,甚至樓價。 若夫婦家長打算追討,亦需出示借據,證明該物業非為贈送子女的禮物。 MoneySmart 獨家尊享. 安信 定額私人貸款. 實際年利率* 1.18% 應付總額. HK$ 202,400. 應付利息總額.

  5. 如上所述離婚財產分配並非單指離婚時雙方現存財產一人一半係依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

  6. 法定財產制若雙方未特別約定為前兩種夫妻財產制依法就會直接採法定財產制於離婚時針對雙方之婚後財產進行結算重新分配婚後財產少之一方對多的一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台灣超過九成以上之夫妻大多採用此制度。 ‍. 依法定財產制進行夫妻財產分配的情形.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

  7. 2021年5月15日 · 夫妻財產分配事宜 提出離婚後雙方要先確定家庭總資產組合內可供分配的財產或資金然後再需計算各項資產的大約價值假如雙方未能協定各項資產的價值法庭將會為此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