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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 · 夫妻的財產制度分為三類: 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 。 這些制度可以通過婚前或婚後契約來設定。 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默認為法定財產制,並受到「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規範。 當離婚發生後,法定財產制不再適用。 在此情況下,雙方的剩餘財產,各自扣除婚姻期間的債務後,應平均分配, 但有兩種例外: 繼承 、贈與或以其他無償方式獲得的財產. 慰撫金. 2.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相關規定. 假如華少與小倩在 2024年1月1日 離婚時的財務狀況是. 華少:婚後增加的財產1,200萬元,負債100萬元。 小倩:婚後增加的財產400萬元,其中50萬元為繼承所得,無負債。 他們之間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以及時限的情況會如下:
2023年4月16日 · 法庭以審訊當日所有家庭資產價值作基準. 由於法院會以審訊當日所有家庭資產的價值作基準,如果雙方在幾年前已經分居,只是未有將入稟法庭呈請離婚,又或者單純因訴訟一再延期而令雙方在分居後好幾年仍未離婚—假若離婚丈夫在分居後到正式離婚期間在自己營運的業務中賺了1000萬美元,而離婚妻子在這期間並沒有向他提供協助或為此作出貢獻,那麼平均分配是否仍然公平? 何謂「非婚姻財產」? 事實上法院有注意到這些合理疑問,亦因此視乎案情,法院可能會判定應依不同的規則分配這類資產。 這類資產通常被稱為「非婚姻財產」,從而區分它們與因婚姻雙方共同努力(不論是作為賺錢養家者還是作為理家和照顧子女者)而累積或獲得的資產。 家事法庭首先需要確定雙方總共擁有哪些資產。 法官會考慮雙方的經濟需要.
法庭會如何處理或分配夫婦在離婚後的財產?. 下列基本原則需要留意:. a. 財產的擁有權. 銀行戶口款項的擁有權和有關款項之使用可能會引起糾紛。. 如銀行戶口是以夫婦其中一方的個人名義擁有,表面證據上此戶口內的任何款項均屬於此人,除非有相反意圖 ...
2019年8月23日 · 夫婦財產分配中,除會檢視共同擁有的財產外,如結婚期間購入的資產物業、或二人繼承的財產等,亦會需要考慮二人各自的財政狀況,包括擁有的資產,如股票、銀行儲蓄、保險或基金權益等等;尚未償還的債務、工作收入及日常開支等。 不少人亦會擔心婚前其中一方已管有的資產,離婚後會被不公分配。 假設夫妻其中一方婚前已擁有一所物業,但由於法律會假定二人於婚姻期間,合力支付家庭開支及共同累積財產,故法庭一般會視該所物業為雙方共同使用或管理的資產。 現時不少夫婦均需「靠父幹」買樓,即是父母為子女繳付首期,甚至樓價。 若夫婦家長打算追討,亦需出示借據,證明該物業非為贈送子女的禮物。 MoneySmart 獨家尊享. 安信 定額私人貸款. 實際年利率* 1.18% 應付總額. HK$ 202,400. 應付利息總額.
如上所述,離婚財產分配並非單指離婚時雙方現存財產一人一半,係依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
法定財產制:若雙方未特別約定為前兩種夫妻財產制,依法就會直接採法定財產制,於離婚時針對雙方之婚後財產進行結算、重新分配,婚後財產少之一方對多的一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台灣超過九成以上之夫妻大多採用此制度。 . 依法定財產制進行夫妻財產分配的情形. 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
2021年5月15日 · 夫妻財產分配事宜 提出離婚後,雙方要先確定家庭總資產組合內可供分配的財產或資金,然後再需計算各項資產的大約價值。假如雙方未能協定各項資產的價值,法庭將會為此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