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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離婚 在香港申請離婚,須向家事法院遞交申請,您可與配偶一同申請,也可單方面申請。但無論如何,須證明以下最少一項事實: 共同申請 如對方同意離婚,可使用共同申請 。這種申請要求雙方一起簽署文件,較適合配合度高的配偶使用。

  2. 在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並沒有資產和子女撫養權的爭議,可以自辦離婚手續,不需要律師。 程序如下: 共同申請離婚,法院需要雙方申請前已分居至少連續一年的証明,或於申請離婚前不少於一年已向法院提交雙方簽署, 且未被撤回的同意書。 雙方把填好的共同申請表格,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 ...

  3. 雙方必須向法庭證明: 在提出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或 在提出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雙方已簽署的同意書(表格2E – 申請解除婚姻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沒有被撤回。若雙方同意離婚並且沒有子女撫養權或財產分配上的爭議,則雙方可同意共同申請離婚,這是 ...

  4. 6 天前 · 在台灣要如何合法的辦理離婚離婚程序有哪些?一定要上法院才能離婚嗎?有沒有快速的離婚方式?離婚協議書真的是最方便的離婚方法嗎?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贍養費、夫妻財產又該怎麼處理?離婚後申請單親補助有什麼條件?讓專業律師為您解答離婚要注意的一切!

  5. 2023年11月27日 · 雙方同意離婚 需1260元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及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毋須律師處理。就共同申請離婚而言,申請雙方須向法院證明在申請前,雙方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或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未被撤回。

  6. 108.12.10修正 1 我們真的回不去了---怎麼辦理離婚 如何辦理離婚 當您為了家庭,甚至於為了孩子,嘗試改變自己,努力挽回雙方感情,最後想要放下這段婚姻,走出一片天空時,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完成 一定程序,方可以解除法律上的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