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2年6月22日 · “第一條. 範圍及標的. 一、〔……〕. 二、〔廢止〕. 三、〔……〕. 四、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由專有法規訂定。 五、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下稱“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的業務規範,由專有法規訂定,尤其包括以下事宜: (一)從事業務的准入制度; (二)適當資格及財力的審查機制; (三)配合監察實體執行法定職責的各種義務; (四)承批公司對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的連帶責任; (五)處罰制度。 第二條. 定義. 一、為適用本法律及補充法規,以及與博彩相關法例的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原(三)項〕. (二)〔原(四)項〕. (三)〔原(一)項〕. (四)〔原(五)項〕. (五)娛樂場──經行政長官許可經營幸運博彩業務的地方及場所;
2022年7月18日 · 2024/04/22. 第55/2022號行政法規,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的施行細則。. 2022/12/30. 第16/2022號法律,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 2022/12/19. 第54/2022號行政法規, 減免承批公司博彩毛收入撥款的施行細則。. 2022/12/12. 第12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 ...
2001年9月24日 ·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為: (一)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二)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 (三)娛樂場幸運博彩須以公正及誠實方式經營及操作; (四)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須不受犯罪影響,並應確保其經營及操作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以及預防清洗黑錢和恐怖主義的政策及機制; (五)娛樂場幸運博彩的規模及經營,以及進行博彩活動,須受到法定限制; (六)參與娛樂場幸運博彩監察、經營、管理及操作的人須具備適當資格擔任此等職務;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從娛樂場運作收取稅項及其他費用的利益受到應有保障。 第二條. 定義. 一、為適用本法律及補充法規,以及與博彩相關法例的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2024年4月22日 · 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 立法會根據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 (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標的. 本法律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業務範圍內的博彩信貸(下稱“信貸”)業務。 第二條. 信貸. 一、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信貸僅於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下稱“承批公司”)將娛樂場幸運博彩所用籌碼的擁有權移轉予借貸人,但對該移轉並無即時以現款作出支付的情況下成立。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下列者均視為現款: (一)現金; (二)旅行支票; (三)保付支票; (四)本票; (五)現金速遞匯票或授權書; (六)郵政匯票; (七)透過寄存可直接兌換成現金結餘的任何轉帳票據而進行的銀行帳戶入帳; (八)以銀行轉帳進行的銀行帳戶入帳;
2022年1月14日 ·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明確制定本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尤其包括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活動,必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以及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 修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數量及批給期限,訂明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規定批給期間不得多於十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三年。 法案還制定娛樂場、博彩機及博彩桌的審批規範,以規範幸運博彩的經營規模。 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包括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藉此強化政府的監管手段。 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澳門元五十億元,以確保幸運博彩的承批人具備足夠的財力。
2021年9月14日 · 特區政府今(1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就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由9月15日開始,展開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將舉辦5場諮詢會聽取公眾的意見。 新聞發佈會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主持。 他表示,特區政府期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法律監管制度,促進本澳博彩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升綜合競爭力,促使本澳博彩業踏上新的發展台階,與時並進,為本澳社會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揮更大作用和貢獻。 博彩業開放成為澳門支柱產業,未來推動博彩業持續及健康發展.
書名: 法律彙編 – 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組織及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印刷及釘裝:印務局 封面設計:印務局 印刷量:600 本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ISBN 978-99965-52-25-0 Título: Colectânea de Legislação — Regime Jurídico da Exploração de Jogos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