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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實務守則》2024 年6 月(修訂版) 1 - 1 第一章 引言 1.1 概要 1.1.1 設立安老院旨在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及 設施,長者應該受到尊重和關懷,使他們能夠有尊嚴地 生活並安享晚年。 1.1.2 《安老院條例》(第459 章)於1995 年4 月1 日
PDF版 / Word版. 第十二章:保健及照顧服務. 附件12.1 安老院住客體格檢驗報告書. PDF版 / Word版. 附件12.2 要求院舍派發成藥/非處方藥物確認書. PDF版 / Word版. 附件12.3 自行存放及使用藥物同意書. PDF版 / Word版. 附件12.4 使用約束措施的評估及同意書.
1.1. 9 安老院經營者應詳細閱讀 本實務守則、《安老院條例》 及《安老院規例》。根據《安老院條例》第 8(3)(c) 條,社會福利署署長如認為用作安老院的處所不符合本實 務守則所列關乎設計、結構、防火、健康、衞生及安全 的規定,可拒絕發出牌照予申請人。
在香港經營的安老院受《安老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59章)、《安老院規例》(第459章附屬法例A)和《安老院實務守則》(實務守則)規管。. 實務守則列出經營、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管制安老院的原則、程序、指引及標準。. 請按此下載《安老院條例 ...
《安老院實務守則》由社署署長根據《安老院條例》(香港法例第459章)第22(1)條發出,旨在確保持牌安老院舍的處所、設計、人手、運作及管理等均符合發牌條件,院舍亦同時有足夠資源,照顧住客的護理需要,為他們提供安全而衛生的居住環境。
1.1.2 本實務守則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根據《安老院條例》(第 459 章)第22(1)條發出,列出經營、料理、管理或以其 他方式控制安老院的原則、程序、指引及標準。
2022年5月15日 · 檢討1995年生效的《安老院條例》及2011年生效的《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的工作,於2017年6月,由社會福利署(社署)成立的「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工作小組)開展,歷時兩年,於2019年5月完成。
社署署長根據《安老院條例》第22(1)條發出的《安老院實務守則》規管。 根據 《安老院條例》第2條,安老院指慣常有超過5名年滿60歲的人士獲收容在其
社署已修訂實務守則,並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另外三項建議確認維持現行規定,不涉及任何修訂,包括維 持現行以高度照顧、中度照顧及低度照顧劃分院舍的類別、
各項守則/指引. 院舍藥物管理指南 2018. 最新院舍藥物管理指南 2018 現已出版。 指南現已可於 社會福利署 下列網址下載: 院舍藥物管理指南 2018(第一、二、三章) 院舍藥物管理指南 2018(第四、五、六章) 上一頁 頁首. HTML5 MultiPurpose Template, create professional website f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