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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電子預約系統指引. 本電子預約系統供擬在家事法庭登記處遞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進行預約。 每節時段只供遞交一份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預約前,申請人應先透過以下連結閱覽 《怎樣申請離婚》 小冊子︰. 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divorce.html. 為利便遞交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申請人可於應約前預先下載及填妥相關申請表。 表格可於以下連結下載,申請人亦可親自前往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 如欲取得進一步資料,請致電2840 1218。 https://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fcf.html.
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提供的綜合家庭服務. 當你選擇離婚. 以下連結載有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相關資訊,包括須填寫的表格、訴訟詳情,以及聘請律師事宜。 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 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 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政府亦會為來自單親家庭或破碎家庭的兒童提供教育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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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閣下在提交呈請書後,必須安排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有法庭蓋印的副本)由專人或以郵遞方式送達訴訟的其他各方。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在送達呈請書後,閣下須使用在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有關指示,以便排期聆訊。閣下的呈請或共同申請將按以下類別排期聆訊:
- 暫准判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閣下已提出離婚呈請,但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閣下的呈請將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共同申請亦歸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閣下提供的證據。
離婚的絕對判令. 法庭頒布暫准離婚令六星期後,並對子女事項的安排表示滿意,可以申請將暫准離婚令轉為絕對離婚令(離婚的最終判令 - 即由該命令日期起,雙方正式離婚)。 家事調解. *家事調解是一個自願參與的項目,專為協助辦理分居 / 離婚的夫婦,由經過訓練的獨立第三者(調解員)就子女安排和 / 或財務事項的解決方式達成互相接納的協議,在無需花費大量金錢進行訴訟下把問題解決。 在法律程序展開之前或進行期間的任何時間,各方可以隨時進行調解解決爭議。 向法庭申請離婚. 收到離婚呈請書.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離婚主案訴訟. 子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