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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壹、 前言. 儘管我國於民國八十七年起施行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稱「家暴法」),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家暴法而使公權力介入私領域及「法入家門」的國家,迄今已十餘年,但家庭暴力事件仍層出不窮,不僅通報件數遽增 [1],也經常成為媒體報導的題材,此種 ...

  2. 所謂民事保護令,依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係指法院為保護特定人免於遭受其家庭成員所實施之家庭暴力,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章規定所核發之裁定而言。 關於民事保護令之種類,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及「暫時保護令」二種。 通常保護令係法院依聲請人之聲請通知相對人到庭行審理程序後(相對人不必實際到庭)所核發之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係法院為保護處於急迫危險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僅依聲請人之聲請而不必通知相對人到庭即可核發之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又可分為得於下班時間聲請與核發之「緊急暫時保護令」及僅能於上班時間聲請與核發之「一般暫時保護令」二種。 因此,民事保護令實際上可分為下列三種:通常保護令、緊急暫時保護令、一般暫時保護令。 貳、聲請程序.

  3. 在第一審,被告到庭拒絕陳述,或未受許可而退庭,或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無罪之案件,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均得不待其陳述,可以逕行判決。 在第二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法院亦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第305條、第306條、第311條、第312條、第371條) 訊問筆錄,受訊問人可請求增、刪、變更,並得請求書記官朗讀或交其閱覽。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如認為審判筆錄之記載有錯誤或遺漏者,得於次一期日前,其案件已辯論終結者,得於辯論終結後七日內,聲請法院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之。 如經法院許可,亦得於法院指定之期間內,依據審判期日之錄音或錄影內容,自行就有關被告、自訴人、證人、鑑定人或通譯之訊問及其陳述之事項轉譯為文書提出於法院。

  4. 2020年10月18日 · “ 法業極寂靜,家事猛暴成。” 法業極為寂靜,而家業都是在粗猛急暴的心態中辦成的。 “ 故有違法過,自愛誰住家。” 因此,居傢俱有相違聖法的過患,真正想利益自己的人誰願意住在煩惱之家呢?相反,只有愚人才甘於陷在煩惱的淤泥當中,不思奮發。

  5.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91號判決認為,關於死因贈與,我民法雖無特別規定,然就無償給與財產為內容而言,與一般贈與相同,且死因贈與,除係以契約之方式為之,與遺贈係以遺囑之方式為之者有所不同外,就係於贈與人生前所為,但於贈與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言之,實與遺贈無異,同為死後處分,其贈與之標的物,於贈與人生前均尚未給付。 故基於同一法理,其效力應類推適用民法第一千二百零一條規定受贈人於死因贈與契約生效 (即贈與人死亡) 前死亡,其贈與不生效力。 換言之,若受贈人先死亡,則死因贈與契約不生效力。 保險之受益人先死亡,保險金歸屬誰所有? 保險法第110條、第112條、第113條規定:「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

  6. 2012年4月11日 · 佔用公寓大廈共有的法定空地,小心觸犯竊佔罪. 按建築物留設之法定空地,依建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包括建築物與其前後左右之道路或其他建築物間之距離,其寬度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而公寓大廈之法定空地為全體住戶共有,且係依法留設 ...

  7. 2010年2月22日 · 【解析】 殺人罪有輕重之分? 依據我國刑法規定,殺人行為分成幾種不同情形而有不同之刑期規定。 1、普通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71條第1項參照)。 2、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刑法第272條第1項參照)。 3、母親於生產時或剛生產完後,殺害嬰兒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74條第1項參照)。 4、當場基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73條第1項參照)。 5、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75條第1項參照)。 殺害尊親,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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