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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0月21日 · 明因果,了因果(講師秋伶) 2018.10.21 一、前言: 佛家:「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涅槃經》 道家:「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

  2. 我嚴厲譴責暴力! 」至於是否認為與余祥銓事件有關? 他說:「我不做任何揣測。 」華視昨晚接到警告電話,對方恐嚇:「你們抓我兄弟,給我小心一點! 」隨後華視發表聲明譴責暴力,並盼警方務必追查幕後主使的個人或集團。 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傷害罪名依法送辦。 律師吳信穎表示,歹徒行為涉及《刑法》普通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3. 4月24日,各族民众共4000多人在撒拉族头人韩乙奴和阿訇韩乙四夫的带领下包围县城,其间发生殴打干部,抢劫商店等暴力行为。 4月25日拂晓,解放军两个团的兵力奉命渡过黄河,围歼“叛匪”。 其时,韩乙奴和阿訇韩乙四夫所率领的武装人员已经在夜里逃走,被解放军包围的基本上是要求释放加乃化仁波切的民众。 解放军赶到后,不由分说立即开火。 在没有遭到抵抗的情况下,“战斗”持续了几个小时。 直到解放军发觉“叛匪”们并不具备反击能力,自动停火,才发觉死伤者基本上全是手无寸铁的民众。 短短4小时内,“反革命武装叛乱”胜利平息,民众死伤719人,其中“击毙”了435人。 战事结束后,紧接着开展大搜捕,一个下午就“俘敌”2499人,其中包括1581名撒拉人,537名藏人,38名汉人和343名回人(注3)。

  4. 2015年2月20日 · 溢公死後追封為端明王,為翁氏之元。 傳到了二十四代彌倫公,正是周赧王時代(西元前256年),當時政治衰微,天下紛亂,諸侯互相侵奪,殘暴無道,彌倫公十分憤慨,退避隱居,過著平民生活,不久,周朝滅亡,彌倫公的子孫,仍然守著姓「翁」。

  5. 2005年12月31日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1856年9月10日,有艘懸掛英旗的華人商船「亞羅號」,停泊在廣州黃埔。. 12名華籍船員與5名印度籍船員上岸後,與村民發生鬥毆,造成一村民死亡。. 兩廣總督葉名琛見民情激憤,受理該案後就令「亞羅號」交出一名水手來抵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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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08年3月21日 ·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 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 上午10时,李 ...

  7. 一、何人可以聲請保護令? 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聲請人採取較為寬廣之立法,不以家庭暴力之被害人為限,但非被害人為聲請人時,僅能為被害人聲請,不能為自己聲請。 二、應該向什麼法院提出聲請? 在一般訴訟及非訟事件,為防止原告濫行起訴,保護被告之利益,多採取以「原就被原則」,依此原則,只有被告住所地之法院有管轄權,原告住所地之法院並無管轄權(民事訴訟法第一條及非訟事件法第一條參照)。 家庭暴力防治法為使被害人容易聲請保護令起見,擴大法院之管轄範圍,打破以原就被原則,於第十條規定:「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第之法院管轄。 」因此,被害人可以向下列法院聲請保護令:被害人住居所地之法院、相對人之住居所地之法院、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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