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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30日 · 現從事保險業1982年港姐季軍寇鴻萍在2009年至2017年期間於報稅表填寫虛假資料因而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至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批評被告說法均不盡不實只將責任推卸到溝通誤會稅務代表或女兒身上。 雖然報告指她罪成後承認疏忽大意,又同意不應將財政事項假手於人,但裁判官認為其悔意來得太遲。 判刑後辯方申請讓寇保釋等候上訴,但被裁判官拒絕,寇須即時服刑。

  2. 2022年7月16日 · 本報訊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 她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案件昨日於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裁定她全部控罪罪成。 裁判官將案押後一周至下周五22日判刑期間寇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而裁判官會在候判期間為她索取背景報告。 虛報與父同住及聘用兩員工. 現年60歲的被告寇鴻萍,被控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虛假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 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港元薪金。

  3. 2022年7月23日 · 本報訊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她經審訊後於上周五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須還押懲教署看管以索取背景報告案件原定昨天判刑不過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昨表示上星期睇錯日子」,下周五29日才是正確的判刑日子。 寇鴻萍的代表律師昨為她申請保釋,獲裁判官批准,她須交出5.5萬元保釋金、每天到灣仔警署報到、居住在報稱地址,並要與感化官確保背景報告進展順利。

  4. 2021年6月17日 · 本報訊前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被指向稅務局虛報指父親與她同住及其名下公司僱用額外辦公室助理以增加開支數額她因而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在報稅表上虛報意圖逃稅罪名她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兩名證人先後作供,皆表示從無受僱於寇的公司。 兩證人作供 否認曾受僱. 據傳票所載,被告寇鴻萍現時之正式姓名為冠夫姓的「梁寇鴻萍」。 傳票指現年59歲的被告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

  5. 2020年11月18日 · 現年59歲的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涉嫌逃稅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庭上並未讀出票控的內容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寇鴻萍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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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年6月17日 · 被指虛報僱用助理 前港姐寇鴻萍涉逃稅. 【本報訊前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的寇鴻萍被指向稅務局虛報指父親與她同住及其名下公司僱用額外辦公室助理以增加開支數額她因而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在報稅表上虛報意圖逃稅罪名。 她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兩名證人先後作供,皆表示從無受僱於寇的公司。 兩證人作供 否認曾受僱. 據傳票所載,被告寇鴻萍現時之正式姓名為冠夫姓的「梁寇鴻萍」。 傳票指現年59歲的被告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

  8. 前港姐寇鴻萍去年7月因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成立入獄9個月今年1月出獄後回復社交生活前晚她與大女唐貝詩出席首映禮透露已轉職做保險從業員導師而兩名女兒都加入成為保險從業員談到入獄的幾個月她態度輕鬆充滿正能量覺得上帝的安排自有原因笑稱:「好似休息咗幾個月收埋呢幾個月後再見人我有啲社恐多人地方要啲時間適應。 」不過近日她開始出席朋友的生日會,問到出獄後有否感覺少了朋友? 她表示沒有此感覺,因為有很多朋友約食飯:「有啲以前唔察覺,佢會同我講係我真正朋友,好多朋友咁講,好開心。 (有冇遭受冷眼? )好多真情,冇見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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