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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 ·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8年內11次逃稅,當中包括訛稱與父親全年同住、虛報僱員薪金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令税務局少收約8.6萬税款。 寇鴻萍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意圖逃稅的傳票罪罪成,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9個月。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犯案手法嚴重,被告將責任推卸到溝通、稅務中介及女兒身上,雖然被告承認有疏忽,但來得太遲,監禁式刑罰是唯一選擇。 代表律師隨即申請保釋候上訴被拒,被告須即時服刑。 被告寇鴻萍(現年60歲),早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意圖逃稅的傳票罪罪成,被還押8天後早前申請保釋候判獲批,案件押後至今早判刑,被告今早由丈夫梁廷鏘陪同到庭應訊。
2022年7月15日 ·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8年內11次逃稅,當中包括訛稱與父親全年同住、虛報僱員薪金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令税務局少收約8.6萬税款。 寇鴻萍早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的傳票罪,經審訊後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罪成。 暫委裁判官裁決時指,從種種跡象顯示,被告明知有關資料是虛假,但仍然虛報,可見被告是蓄意逃稅。 代律師求情時指,雖然被告的逃稅行為令稅務局少收逾8萬元,但最終仍被當作捐款捐出。 被告還押至下周五 (22日)判刑﹐以候背景報告。 被告寇鴻萍(59 歲)早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暫委裁判官裁決時指,本案共有9名控方證人,其中孫穎斌及鍾永慧均供稱未曾在被告公司工作,卻在稅務局信件發現自己任職於被告公司,遂向稅務局查詢。
2021年6月16日 ·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9年內11次逃稅,當中包括訛稱與父親全年同住、虛報僱員薪金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令税局少收約8.6萬税款。 寇鴻萍早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的傳票罪,案件今(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曾任藝人的鍾永慧供稱,她從未在寇所開設的Isabella Leong Kau & Co.工作,但報税資料卻顯示她曾在3年間獲支付每年9.6萬薪金,而她與寇鴻萍的女兒唐貝詩是好朋友,亦曾經在相約唐時見過寇。 涉案被告寇鴻萍(59 歲)報稱居於半山堅尼地道,被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她早前否認所有控罪。 案件今開審,控方傳召前藝人及模特兒鍾永慧(已改名為鍾楚彤)作供。
2021年2月2日 ·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9年內11次逃稅,當中包括訛稱與父親全年同住、虛報僱員薪金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報稅表上報稱金額逾百萬,被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案件今(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寇鴻萍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6月15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2023年1月20日 ·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8年內11次逃稅,當中包括訛稱與父親全年同住、虛報僱員薪金及辦公室助理支出等,令税務局少收約8.6萬税款。 寇鴻萍早前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的傳票罪,經審訊後於去年7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罪成而入獄九個月。 【逃稅判刑】前港姐寇鴻萍涉逃稅判監9個月 官斥不盡不實拒批保釋候上訴申請. 已出獄與家人團聚. 不過轉眼寇鴻萍已出獄與家人團聚迎兔年,她在1月19日更新社交網,上載一張藍天白雲照分享重獲自由心情:「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Jeremiah 29:11 」。 直到1月20日凌晨又貼出巨型龍蝦照片留言:「年廿八與家人在家吃美味的盆菜。 」能夠與家人同聚莫過於是最開心的事。 寇鴻萍已低調出獄。
2019年10月15日 · 蔚藍灣畔 將軍澳 稅務局 物業稅 薪俸稅 物業. 五旬夫婦自08年起,涉於10份報稅表上漏報他們名下7間物業的租金收入,及虛報居所以貸款利息扣除,合共逃稅逾21萬。 兩人早前承認10項蓄意意圖逃稅罪,還押至今(1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還押.
2016年12月19日 · 案情指,被告承認於04/05至10/11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申索扣除個人進修開支金額每年為4.5萬元至8萬元;並於08/09至10/11共3個課稅年度,分別申索扣除認可慈善捐款7萬元、9.5萬元和12萬元。 兩項申索扣除的總額為71.7萬元。 稅務局經調查發現,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所申索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又聲稱所申索的個人進修開支屬參加管理學講座、私人語言課程及風水班等,亦不知道該等費用不能扣稅。 被告亦就認可慈善捐款的申索,提交有關08/09至10/11課稅年度10張捐款收據,金額合共7022元,並聲稱已遺失其他收據。 稅務局其後發現被告於有關年度捐款合共7602元。 被告於7個年度虛報的扣除總額逾70.9萬元,逃稅合共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