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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鴻萍 (英語: Isabella Kau Hung Ping ,1961年9月26日 — ),1982年度 香港小姐 季軍。 曾經從事保險行業工作。 2022年7月,因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成立而入獄。 [4] [5] 背景 [ 编辑] 寇鴻萍有兩名弟弟 [3] ,自小在 香港島 華富邨 長大,早年就讀 廣悅堂基悅小學 (小二起 [6] )、 北角協同中學 [7] ,繼而於 聖約翰男女英文書院 完成預科課程 [7] 。 預科畢業後在一間出入口貿易公司當文員 [7] ,1981年8月起任職模特兒 [7] ,直至1982年由母親提名參選 香港小姐 [7] ,當年參賽時報稱任職業餘模特兒 [8] ,獲獎後簽約加入無綫電視,幕前發展數年便退出娛樂圈。
寇鴻萍 (英語: Isabella Kau Hung Ping ,1961年9月26日 — ),1982年度 香港小姐 季軍。 曾經從事保險行業工作。 2022年7月,因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成立而入獄。 [4] [5] 背景. 寇鴻萍有兩名弟弟 [3] ,自小在 香港島 華富邨 長大,早年就讀 廣悅堂基悅小學 (小二起 [6] )、 北角協同中學 [7] ,繼而於 聖約翰男女英文書院 完成預科課程 [7] 。 預科畢業後在一間出入口貿易公司當文員 [7] ,1981年8月起任職模特兒 [7] ,直至1982年由母親提名參選 香港小姐 [7] ,當年參賽時報稱任職業餘模特兒 [8] ,獲獎後簽約加入無綫電視,幕前發展數年便退出娛樂圈。
寇鴻萍 (英語: Isabella Kau Hung Ping ,1961年9月26日 — ),1982年度 香港小姐 季軍。 曾經從事保險行業工作。 2022年7月,因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成立而入獄。 [4] [5] 背景 [ 編輯] 寇鴻萍有兩名弟弟 [3] ,自小在 香港島 華富邨 長大,早年就讀 廣悅堂基悅小學 (小二起 [6] )、 北角協同中學 [7] ,繼而於 聖約翰男女英文書院 完成預科課程 [7] 。 預科畢業後在一間出入口貿易公司當文員 [7] ,1981年8月起任職模特兒 [7] ,直至1982年由母親提名參選 香港小姐 [7] ,當年參賽時報稱任職業餘模特兒 [8] ,獲獎後簽約加入無綫電視,幕前發展數年便退出娛樂圈。
2022年7月29日 · (港台圖片) 前港姐寇鴻萍自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過百萬元,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9個月,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批評,被告由調查、審訊,以至索取報告的階段,所述不盡不實,涉案公司報稱有3名僱員,但有兩人屬完全虛構。 被告不僅虛構兩名員工,並在報稅表上胡亂填寫資料,更挪用他們的個人資料,過程手法極為嚴重。 但被告將責任推卸於溝通問題、女兒及稅務代表上,反映她沒有悔意,縱使承認疏忽大意,悔意也來得太遲。 裁判官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婚後一直財政獨立,支持雙親生活,並且經常捐款。 被告又向感化官表示,慣常簽署空白的報稅表,再由職員填妥後交予她確認,承認因疏忽大意,不能推卸責任,她明白財政問題不應假手於人,並已得到教訓。
2022年7月30日 · 【明報專訊】從事保險業多年的前港姐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間11次逃稅,令稅務局少收約8萬元,她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被裁定全部罪成,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稱,被告挪用他人資料、虛報與父親同住,並指她審訊及索取報告時不盡不實,案情嚴重,故就11項傳票判監9個月。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隨即申請等候上訴期間保釋,但遭拒絕,須即時服刑。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2022年7月29日 · 女被告寇鴻萍,60歲,她是1982年的香港小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 控罪指她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在5次提交的年度報稅表中,聲稱與父親寇賡發同住,另在2010至2012年期間,3次在個別人士及連同的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稱,其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港元;及在2012年,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每年份別獲9.6萬港元薪金。 定罪後已曾被還柙一星期. 寇兩周前被裁定罪成後,已曾被還柙,裁判官上周准她保釋外出至今天判刑,其丈夫上周曾向傳媒透露,寇未試過咁淒涼。 惟寇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需要再度入獄。 寇鴻萍今早到庭的情況。 (詳看下圖) 寇鴻萍上星期獲准保釋離庭的情況。 (詳看下圖) 清洪求情稱可判緩刑.
2022年7月30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從事保險業的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在2009年至2017年間11次逃稅合共逾8萬元,被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 案件經審訊後,她被裁定全部罪成,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批評被告將責任推卸到溝通誤會、稅務代表或女兒身上,罪成後雖承認疏忽大意,但其悔意來得太遲。 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裁判官拒絕,被告須即時服刑。 現年60歲的被告寇鴻萍,被控於2009年至2017年期間5次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虛假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