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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3日 · 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 (英語: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縮寫為 ADHD ),是 神經發展障礙 的 精神疾患 [11] [12] 。 它的特性是難以專注、過度活躍、做事不考慮後果等等。 除此之外,還有不合年紀的行為,有注意力缺失的個體也可能表現出情緒調節困難或執行功能方面的問題 [1] [13] 。

  2. 2024年3月3日 · 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非藥物治療上有許多 心理治療 及 行為改變 (英語:behavior modification) 的方式,其中包括心理治療以及 工作記憶訓練 (英語:working memory training) 。 透過 父母管理訓練 及 教室經營 (英語:classroom management) 調整家庭及學校的互動方式,也可以提昇兒童的行為表現 [8] 。 專門的 ADHD教練 也可以提供改善日常行為的方式及策略,例如 時間管理 或是組織化建議。 自我控制的課程似乎幫助不大。 非藥物治療 [ 編輯] 心理學家及精神醫學醫師有許多不同的心理治療方式,視病患及病患的徵狀而定。

  3.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英語: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縮寫为 ADHD ),是 神經發展障礙 的 精神疾患 [11] [12] 。 它的特性是難以專注、過度活躍、做事不考慮後果等等。 除此之外,還有不合年紀的行為,有注意力缺失的個體也可能表現出情緒調節困難或執行功能方面的問題 [1] [13] 。 對於診斷來說,症狀應在患者12歲之前出現、持續超過六個月、至少發生於兩種情境下(如學校、家中、 休閒活動 等) [3] [4] 。

    • 注意力缺失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過度活躍症、hyperkinetic disorder (ICD-10)
    • 多於6個月
    • 6 - 12歲左右
  4. 其他人也問了

    • 簡介
    • 診斷
    • 治療
    • 利益衝突
    • 標籤和污名化
    • 對於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的觀點
    • 相關條目
    • 外部連結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2013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英語:DSM-5)(DSM-5),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屬於神經發育障礙,在大部份文化下,兒童的盛行率為5%、成人的盛行率為2.5%。現今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此一疾病的存在是廣為人接受的事實,不過有關此一疾病的爭議在1970年代就已經開始。成人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繼續成為爭議的來源之一。根據DSM-5,相關徵狀需在12歲以前就出現,但是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的徵狀常常持續到成人階段。一些家長及教育者仍會懷疑兒童是否有過度診斷(英語:overdiagnosis)的情形,以及治療方式的有效程度,特別是包括中樞神經刺激劑(興奮劑,下同)在內的藥物治療。不過根據社會學教授Vincent N. Parrillo(英語:Vinc...

    診斷方式

    目前香港已有化驗中心可以經血液診斷ADHD。。 過去的二十年中,已有許多針對腦部機能的研究,可以支持「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是執行功能障礙的問題」的論點。男性和女性的大腦有些差異,可能可以解釋ADHD在男性及女性身上的徵狀可能會有不同之處。針對男孩及女孩的腦電圖進行的研究表明,在識別ADHD時,不能忽略男孩和女孩的性別差異。男孩和女性在其成熟模式下,兩者的腦電圖之間有些差異,因此可能要針對ADHD的性別差異作進一步的探討及研究。

    過度診斷及診斷不足

    ADHD的過度診斷一般是指兒童沒有ADHD,但被診斷患有ADHD。這類的情形會稱為「偽陽性」,不過「單單出現診斷上的偽陽性,不表示有過度診斷的情形」,若診斷方式本身有不精確,或是其盛行率持續有偏高的情形,才能說是過度診斷。「若ADHD有過度診斷的情形,偽陽性的比例需明顯的大於偽陰性(兒童有ADHD,但沒有識別或是診斷出來)的比例」。一般8至15歲的兒童,ADHD盛行率約為7.8%,但只有48%的患者在十二個月內有接受精神衛生醫療。 證據也指出ADHD的盛行率在不同的種族及種群中也可能有些差異。儘管使用相同的方式進行分析,ADHD在不同文化下的盛行率會有很大的變化,有些研究者認認為這是因為不同文化對於什麼情形才算是破壞行為、不專心和多動症有不同的看法。 有研究者認為過度診斷發生在富裕或同質性高的社區,而較貧窮或是較弱勢的社區因為缺乏資源,也沒有財務支應,比較容易出現診斷不足的情形。沒有醫療保險的人比較不容易針對ADHD就診。再進一步地,「ADHD診斷的分佈會沿着社會經濟線的分界」。因此很難將全國性、通用的指南應用到地區性、個別的情形,例如無法轉診、缺乏資源或是病人沒有保險的情形,都...

    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治療的建議會隨國家而不同,一般會包括心理治療、生活方式的調整、以及藥物。英國醫學指南建議在治療兒童ADHD時,只有在徵狀嚴重時才能用藥物作為第一線的治療方式,若徵狀中等,需在進行心理治療無法改善徵狀,或是再度進行進行心理治療才考慮使用藥物。加拿大及美國的醫學指南則建議藥物及行為治療並用來作為第一線的治療方式,但學齡前的兒童不建議用藥物治療。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USFDA)在2008年時曾針對五家藥品公司,有關ADHD藥品的假廣告及不恰當的行銷數據提出警告。USFDA在2008年9月發送通知給諾華公司及強生公司,因為他們在Focalin XR(英語:Dexmethylphenidate)及專思達的廣告上誇大藥物的效果。FDA也因為Adderall XR的廣告,寄送了類似的通知給Shire藥廠(英語:Shire plc)。 羅素·巴克利是著名的ADHD研究者,也發表過ADHD的診斷指南,但因為曾經收受藥廠的演講費及顧問費,因此其研究(英語:Sluggish cognitive tempo)也受到批評。 哈佛醫學院的約瑟夫·貝德曼(英語:Joseph Biederman)是ADHD醫學專家,論文常被引用,但在2008年時發現他在...

    羅素·巴克利認為ADHD的標籤是兩面刃,標籤有許多的缺點,但是若是準確的識別(及標籤),當事人可以接觸到需要的醫療服務。他也認為標籤也可以幫助個人瞭解其診斷,配合實證為基礎的資訊下,針對如何應對診斷結果有最好的決定。進一步的研究指出兄弟姊妹及家長的教育至少對於短期治療的結果上是有幫助的。巴克利也提到ADHD的權利「...因為已通過許多的法案保護這一群人,在特殊的教育法案(例如美國殘疾人法案)中,有提到ADHD符合其中的條件。若是改變了這様的標籤,再將此視為只是正常氣質下的一些變異,這些人就失去了符合他們需要的服務,也喪失了這些努力之後才獲得的保護,原來讓他們可以不會被歧視的保護...」。建立CHADD的精神科醫生哈維·帕克(英語:Harvey Parker)則認為:「我們應該為了全美國的學校...

    歐洲國家的觀點

    有關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的定義,除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外 ,也可以參考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中的定義,在1992年完成的ICD-10,將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放在「第五章:精神和行為障礙」的「F90 過度活躍症」之下。而DSM-5的準則則是相關徵狀要在12歲以前出現,ICD-10的標準較窄,相關徵狀要在七歲之前就出現,因此ICD-10下的ADHD盛行率會較DSM-5下的盛行率要低。 2009年時,英國心理學會、皇家精神醫學院和英國國家健康照護專業組織合作發表一系列有關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診斷及治療的指南。指南中回顧了Ford等人的研究,其研究發現若使用美國的DSM-IV標準,英國有3.6%的男孩及0.85%的女孩有專注力失調或過度活躍症,指南中也提到,若使用的是ICD-10中針對過度活躍症的診斷標準(此標準對ADHD的定義較窄、是歐洲主要採用標準),盛行率降到1.5%。 一個2007年的系統性文獻回顧提出全世界ADHD的盛行率為5.29%,在北美及歐洲沒有顯著的差異,文獻回顧有提到非洲及中東的盛行率和北美有顯著差異,不過...

    山達基

    Joel和Robert曾在《洛杉磯時報》的報導中指出:「利他能(一種治療ADHD的藥品)爭議的出現幾乎是由山達基運動一手推動」。公民人權委員會是山達基在1969年成立的反精神醫學團體。於1980年代在美國發起了反對使用利他能的運動,並且遊說國會針對利他能進行調查山達基出版品中曾提到「此運動真正反對的目標」是「精神醫學專業」。。湯姆·克魯斯曾認為利他能(哌甲酯)及阿得拉爾藥物是「毒品」(street drugs)。Ushma S. Neill醫師批評這種論點,指出在治療ADHD時使用的劑量不會有成癮的問題,而且有數據證實若用興奮劑治療兒童,兒童未來物質濫用的風險較低。

    其他

    英國科學家格林菲爾德在2007年於英國上議院公開演說,認為需針對ADHD的診斷急劇增加以及可能的原因進行廣泛的調查。在她的演說後,英國廣播公司的《廣角鏡》有強調一些研究,這些研究認為建議的藥物在長期來說沒有比其他治療方式要好。2010年英國廣播公司信託基金批評2007年的《廣角鏡》節目,其中將研究總結為「兒童在使用ADHD藥物三年後,其行為沒有明顯改善」,但真正的結果是「研究發現兒童在藥物一段時間後,行為會有顯著的改善」,只是藥物長期的結果「沒有比行為治療要好。」。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強尼·艾薩克森在2017年時表示ADHD不是學習障礙,而是「家長不足障礙」(parental deficit disorder),是「家長沒有依應有方式教養小孩」的結果,因此被他的選民批評。 台灣在2016年7月時,因為ADHD是否要用藥的爭議,立法院舉行了「ADHD之多元探討公聽會」,其中討論ADHD用藥面向、ADHD孩子學習環境及處理方式等議題。與會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醫師表示目前治療會依病患情形,使用行為治療、藥物治療及環境支持等多元作法,也建議治療方式需要有科學證據及嚴謹的研究設計支持。而出席...

    《The Gene Illusion(英語:The Gene Illusion)》
    接受臨床研究的兒童(英語:Children in clinical research)
    抑鬱症的生物學(英語:Biology of depression)
    巫毓荃(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爭議的十個話題. 歷史學柑仔店(kám-á-tiàm). 2017-03-24 [201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3) (中文).
    Kayue. 否定ADHD存在無助改善患者處境.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1) (中文).
    林子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精神科醫師. 從BBC的道歉啟事談起——ADHD研究結果被扭曲的過去與現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16-12-08 [2018-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1) (中文).
    林子勤. 社會學觀察或研究不應簡化精神科診斷標準.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2016-11-26 [2018-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1) (中文).
  5. 臺灣正體. 閱讀. 工具. 中的醫學內容 僅供參考 ,並 不能 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醫療幫助或意見,請諮詢專業人士。 詳見 醫學聲明 。 專注力 是 認知神經科學 術語,指專心而持續地進行活動,同時忽略外在環境對 視覺 、 聽覺 及 觸覺 等的干擾之能力。 這種能力與 記憶力 等 管控功能 息息相關,同樣主要由 腦 額葉 的 前扣帶皮層 控制。 專注力是影響兒童 學習 過程的其中一個因素。 參見 [ 編輯] 心流. 這是一篇與 醫學 相關的 小作品 。 你可以透過 擴充其內容。 分類 : . 認知神經科學.

  6.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一個 長期 的症狀並嚴重打擊多數成年患者在教育、就業、和人際關係方面上應有的良好發展。 [7] [10] 注意力缺陷 [ 編輯] 成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之注意力缺陷的症狀表現為難以長時間把專注力維持在一件事情上患者有組織規劃安排事情的困難而且難以分辨事情的緩急輕重以及難以長期追蹤任務進度並最終完成任務 [11] 。 患者不僅健忘而且時間管理能力明顯有問題 [11] 。 患者總是在截止期限前一刻才完成作業或根本還沒動手開始做作業、遲交作業 [11] 。 注意力缺陷也影響患者的駕駛型態,患者常在行駛中粗心大意、收到罰單、超速。 [11] 注意力缺陷會讓患者難以把事情想清楚、評估清楚,導致患者難以做決定 [12] 。 過動 [ 編輯]

  7.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又可細分為以下三種類型注意力不足專注力失調為主型過動-衝動為主型或注意力不足專注力失調且過動-衝動的混合型。 [8] 過動即為「過度」活躍。 過度兩字意味著活躍的程度已經對生活造成不良的影響。 [9] 即便個案並無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所有特徵他仍有可能是ADHD患者有無全部特徵牽涉到是否有其他共病存在且治療的主要目的在於協助患者避免缺點並發揚優點。 成人及兒童青少年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依據《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的標準、患者的歷史經歷(個案史) [8] 、門診病人的主訴、 症狀學 、發展史、家族史、共病、生理評估及各種醫師評估後認為需要進一步的檢查等 [10] 。 ADHD隸屬於 神經發育所致之精神疾患 [11]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