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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26日 · 衞生署四月十一日發信通知已登記使用醫健通的私家醫生可透過特設網上平台,要求提供兩款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 已在醫健通登記並取得新冠口服藥物作治療2019冠狀病毒病的私家醫生名單已上載於 www.coronavirus.gov.hk/pdf/tp_pd_antiviral.pdf ,方便市民接受治療。 該名單會因應醫生數目轉變而適時更新。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就藥物發出的指引、使用藥物須知和其他注意事項,均可於網上平台下載。 私家醫生必須遵守醫管局的療程指引。 私家醫生不可向病人就新冠口服藥物收取任何費用。 發言人表示,私家醫生如想處方新冠口服藥物,須已於醫健通登記,以便記錄其處方。 他們登入網上平台提出要求後,藥物供應商會直接將相關藥物派發到其於醫健通登記的其中一個指定應診地址。

  2. 2022年4月2日 · 醫管局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提供簡單清晰的新冠口服藥物資訊及指引幫助醫生為病人處方新冠口服藥物私家醫生應盡量優先為在社區的較高風險確診病人安排支援和治療包括60歲或以上長者五歲或以下小童懷孕28周或以上的孕婦以及免疫力受抑制的病人例如曾接受器官移植患有免疫系統減弱的疾病或長期服用減弱免疫系統藥物的病人。 私家醫生不可向病人就新冠口服藥物收取任何費用。 政府正優化相關電腦系統,包括醫健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讓私家醫生為獲處方藥物的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病人登記資料。 政府稍後將向私家醫生發信闡述送藥及登記病人資料等安排。 完. 2022年4月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58分.

  3. The Government announced on April 2 that it would gradually provide free COVID-19 oral drugs, namely Paxlovid and Molnupiravir, to private doctors with a view to enabling private doctors to prescribe these two COVID-19 oral drugs to suitable COVID-19 patients.

  4. 2023年1月13日 · 任何人非法管有售賣或轉售新冠口服藥物包括無償供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完.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7分. 政府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三日表示撲熱息痛」(Paracetamol成分的藥物在本港整體供應維持穩定市民不需要囤積有關藥物。 另外,任何人售賣或轉售新冠口服藥物,包括無償供應...

  5. 2022年12月22日 · 即日新聞. 衞生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呼籲市民不應購買或服用兩款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這些產品包括: 產品名稱 發現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

  6. 2021年9月29日 · 該疫苗是目前已獲准開展一期臨床試驗的2019冠狀病毒病候選疫苗中,最先採用鼻腔噴霧接種方式的疫苗。 目前,30名自願參與者已完成一期臨床試驗。 研究團隊現正審視下一階段的臨床試驗以評估更廣泛的免疫反應。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在香港進行藥劑製品的臨床試驗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申請臨床試驗證明書證明書)。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則負責向管理局及轄下委員會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 根據衞生署訂立的服務承諾,證明書的申請可在申請人交妥所需證明文件的三個月內完成審批。 於二 二 至二一年度,管理局共發出了343張證明書,所有申請均在三個月內完成審批。

  7. 2020年12月2日 · 本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當中包括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鞏固提升競爭優勢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此外,二 一九年二月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把生物醫藥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 關於香港的生物醫藥產業的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i)業務涉及生物醫藥領域的香港企業的數目,以及(ii)與該等企業進行生物醫藥合作項目的內地和外地企業的數目分別為何,並按業務類別(即(a)生物醫藥製造及研發及(b)醫療器械生產)列出(i)及(ii)所述企業數目的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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