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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驗樓計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關於強制驗樓計劃.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簡介短片及其他相關簡介會. 收看短片及了解其他相關簡介會詳情. 快速瀏覽. 涵蓋範圍及標準. 程序. 指明表格. 搜尋驗樓通知的狀況. 相關人員. 註冊檢驗人員及註冊承建商. 了解更多.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 了解更多. 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須採取的行動.

  2. 強制驗樓計劃. 程序.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送達法定通知. 訂明檢驗. 訂明修葺.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樓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為樓宇進行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檢驗範圍包括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搜尋驗樓通知的發出及遵從狀況. 接獲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的樓宇業主. 樓宇的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在指定限期內進行所需的訂明檢驗。 搜尋註冊檢驗人員. 相關影片. Modern Owners (1) Procedures. 摩登業主 1. 3:09.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程序為何? 摩登業主 8. 2:04. 在完成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後須提交甚麼文件及由誰人提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3. 為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屋宇署於 2011年12月30日起接受檢驗人員申請註冊而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亦於 2012年6月30日起全面實施為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屋宇署會盡量安排被揀選進行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在同一時段內被揀選進行強制驗窗計劃使 ...

  4. 2023年9月3日 · 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 早前宣佈當局覆檢樓宇名單後發現目前強制驗樓通知期限已屆滿而尚未遵辦的樓宇多達約2,700幢業主若不按照規定委任專業人士進行驗樓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入獄即了解強制驗樓計劃的詳情及有關規定強制驗樓計劃.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 強制驗樓計劃 ,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有機會被揀選為目標樓宇。 有關樓宇的業主須在接獲 屋宇署 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RI)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揀選目標樓宇. 選取目標樓宇諮詢委員會在揀選目標樓宇時,是以風險為本,考慮的相關因素包括: 樓齡. 樓宇狀況. 樓宇管理.

  5.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在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 如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需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相關的建築物. 受《建築物條例》規管的屋邨/屋苑. 《綠表置居計劃》屋苑.

  6. 2021年4月7日 · 強制驗樓計劃適用於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屋宇署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並以掛號郵件方式向業主發出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接獲法定通知後,業主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委任一名 註冊檢驗人員 ,檢驗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並在檢驗及修葺後呈交檢驗報告、完工報告及以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 你可透過 屋宇署網站 搜尋大廈或個別單位的驗樓通知及遵從記錄。 以上資訊對你有用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年4月7日. 分享到. 複製連結. 如想作進一步查詢? 前往 香港政府一站通. 問問1823 網上表格 Tell me@1823 app.

  7.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 目的. 「 強制驗樓計劃已於2012年6月30日實施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藉以解決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例的要求市區重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於2012年8月推出強制驗樓資助計劃」,以配合強制驗樓計劃的推行向合資格的業主提供首次驗樓費用資助。 自2018年7月9日起,市建局已全面負責處理有關計劃的所有新申請,包括香港房屋協會原先服務的地區,進一步擴展市建局「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服務範圍,覆蓋全港。 參加資格. 1.

  8.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於二 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全面實施從根源處理樓宇失修問題前者涵蓋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而後者則涵蓋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但樓高不超過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根據建築物條例》,強制驗樓計劃不適用於樓齡未達30年的樓宇因此屋宇署不能向這些樓宇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然而,我們鼓勵業主自發地保養其樓宇。 樓宇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可主動地進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下所需的檢驗及修葺,若其過程是依照兩項計劃的標準及程序規定進行,則即使日後樓宇已達兩項計劃的樓齡要求,屋宇署於相關檢驗周期內亦不會揀選該些樓宇進行強制驗樓及驗窗。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民政事務局後,我的答覆如下:

  9. 強制驗樓計劃是基於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 規定業主須為其物業進行定期檢驗和適時維修,從根源處理樓宇失修的問題在強制驗樓計劃下,《 建築物條例賦權屋宇署可每10年向樓齡達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 不超過3 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 規定業主為其樓宇的公用部分、 外牆、 伸出物和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在有需要時進行訂明修葺。 截至2019 年12 月, 強制驗樓計劃涵蓋共18 066幢樓宇。 截至2020 年4 月, 在強制驗樓計劃下發出的法定通知合共有82 177份( 涉及5 308 幢樓宇)。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註冊檢驗人員負責進行訂明檢驗及/或監督註冊承建商的訂明修葺。 屋宇署負責確保妥善規管註冊檢驗人員和推行強制驗樓計劃。

  10. 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分別涵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及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宇業主每隔十年須在指定期限內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伸出物及招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和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而根據強制驗窗計劃樓宇業主每隔五年須在指定期限內就樓宇的窗戶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進行訂明檢驗和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 《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和附屬法例有關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事宜的條文,以及對《建築物條例》作出的其他雜項修訂,已於二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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