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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佰元由被告負擔。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元。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 ()本件原告係因不服被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第6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為之裁決而提起行政訴訟撤銷之訴經核屬於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之交通裁決事件道交處罰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範圍),自應依行政訴訟法第2編第3章規定之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二)本件依兩造提出之卷內證據資料,事證已甚明確,本院爰依同法第237條之7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判決。 二、事實概要:

  2. 2015年10月16日 · isCar! 台灣道路密集交錯,道路標示設計不良而造成車禍或違規等事件,處處可見。 大華的上班途中,有一個路口需要停紅燈120秒,因此有許多要在該路口右轉的駕駛人為了避免停該路口之紅燈,而選擇駛進該路口前一條小巷,以此規避停紅燈等待的時間。 然而該路口並不是一般的雙向道,而是只能駛出的單行道,且單行道之標示遭到路樹所遮蔽,因此駕駛人並不知道該條小巷是單行道。 這天,大華和其他駕駛人因為駛入單行道而被警察取締違規,大華和其他駕駛人該如何主張權利呢? 示意圖來自morguefile.com. Q:該單行道標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 A:一般單行道標示是以豎立式之方式所設置,因此依法律規定,標示牌應該要距離路面120公分至210公分(註一),並以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可以辨認清楚為原則(註二)。

  3. 【裁判日期】1051212. 【裁判案由交通裁決. 【裁判全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4年度交字第292號. 原 告 葉0弘. 被 告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代 表 人 張0邦. 訴訟代理人 趙0越.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04 年10月20日壢監裁字第53-DB0000000第53-DB0000000第53-DB0000000第53-DB0000000號等四件裁決原舉發通知單為桃警局交字第DB0000000 、DB0000000 、DB0000000 、DB0000000 號等四件),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處分關於壢監裁字第53-DB0000000號、第53-DB0000000號等兩件裁決,應予撤銷。

  4. 行人優先條款,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何以車鑑會鑑定判定駕駛人要為肇事負全責?車鑑會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 ...

  5. 整理小強的房間時,發現了這封信。美娟在屯門公路交通意外死去這件事,我不敢告訴小強。我和美娟的姻緣,便是由屯門公路開始,卻再由它終結。 從我三歲開始,我和美娟便搬入屯門了。當時家境艱難,我們的娛樂便是看著屯門公路

  6. 警察開路邊攤罰單是一種行政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八十三條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可開單罰款外還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十款之規定攤棚攤架得沒入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第 82

  7. 留學貸款率利試算表信貸年息中小企業融資公司信貸五千萬7天速撥公教貸款銀行房屋信貸設定貸款全省皆可處理信用貸款房貸銀行有哪些短期貸款 內容來自hexun新高雄市更生協會聞山西八省市區簽訂《省際高速公路信息共享與合作協議》8月22日,由陜西省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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