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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震驚全港的屯門大車禍奪去五位教師的寶貴性命還有八名教師及學校職員在車禍中受傷聖公會天水圍靈愛小學黃潔明老師在出事後不單率先用手提電話報警求助並即時致電回校請同事代為照顧學生事後她獲得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的稱許

  2. 尋日同左班朋友友落左球場玩, 不過去到個個都好唔開心咁, 後來先知道原來佢地有一個阿sir 係前幾日個屯門車禍度死左, 見到佢地咁樣, 唉,都唔知講咩好. 最近都聽到好多呢d 不幸ga野, 之前tracy 個大學同學唔知因為d 咩病, 入

  3.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請參閱詳細商品資訊新編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測驗全真模擬試題超多的鄉民很都說新編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測驗全真模擬試題 無敵好的!最近我也在找新編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測驗全真模擬試題的相關資訊~網路購物EC是擋不住的趨勢 ...

  4. 2015年10月16日 · isCar! 台灣道路密集交錯道路標示設計不良而造成車禍或違規等事件處處可見大華的上班途中有一個路口需要停紅燈120秒因此有許多要在該路口右轉的駕駛人為了避免停該路口之紅燈而選擇駛進該路口前一條小巷以此規避停紅燈等待的時間。 然而該路口並不是一般的雙向道,而是只能駛出的單行道,且單行道之標示遭到路樹所遮蔽,因此駕駛人並不知道該條小巷是單行道。 這天,大華和其他駕駛人因為駛入單行道而被警察取締違規,大華和其他駕駛人該如何主張權利呢? 示意圖來自morguefile.com. Q:該單行道標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 A:一般單行道標示是以豎立式之方式所設置,因此依法律規定,標示牌應該要距離路面120公分至210公分(註一),並以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可以辨認清楚為原則(註二)。

  5. 2016年6月13日 · 車禍最常告的就是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最後法院採簡易判決,L君被判三個月,可易科罰金,對方在提出刑事訴訟時,附帶提出了民事訴訟,要求L君賠80幾萬。 L君當然不甘願,民事訴訟提出的時間為兩年,所以他打算也向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價格和對方差不多。 但因為已經過了半年提刑事的時效了,若在半年內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付裁判費,可是若單獨提出民事訴訟,就要繳納1%的裁判費,也就是若L君要提要求對方賠償80萬,就要先交8000元的裁判費,根本完全不利呀。 也就是說,以後若是大家不幸萬一出了車禍,請注意以下幾點: 1.無論如何要報案,若是現場有目擊者,請務必留下對方連絡資料。 2.不要隨便私下和解。

  6. 車主周0麗於106年1月22日向被告提出申訴,經查復舉發無誤,並提醒申辦歸責事宜。. 車主周0麗即依道交處罰條例第85條第1 項於106年4月21日向被告提出申請歸責駕駛人即原告,原告於同日向被告申請開立裁決書,被告於同日製開新北裁催字第48-CZ0000000號裁決書 ...

  7.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前段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之規定,與同條第3項規定,不論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均有不同,解釋上應與第3項未依規定處置有所區別。. 亦即所謂『逃逸』應有積極逃避同條第3項前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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