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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法例對消費品的品質及狀況有何規定?《貨品售賣條例》如何界定我為「消費者」? 《貨品售賣條例》規定出售之貨品必須: 衡量某貨品的任何說明、貨價及其他一切有關情況後,其品質必須達到一般人認為滿意之水平。貨物品質包括外觀、最終製成品質、安全程度及耐用程度等。

  2. 6. 我訂購了貨品,但於送貨時發現貨物品質差劣或貨不對辦。我可以拒收貨品及要求退款嗎? 在正常情況下,賣方有責任按合約規定交付貨品,而買方亦有責任按合約規定接受貨品及付款。《貨品售賣條例》第37條訂明,買方在下列情況下會被當作已接受貨品 :

  3. 甚麼是聯合採購? 當多個企業同意集體購買產品(包括原材料)時,便會形成聯合或集體採購協議。 聯合採購可以多種方式進行,例如透過共同控制的法律實體、組織、企業之間的合同安排、或其他更寬鬆的合作形式。 [資料來源:競爭事務委員會《第一行為守則指引》第6.31-6.32段] 聯合採購有何益處? 聯合採購經常讓屬中小企獲得可媲美大型競爭對手的規模經濟。 這樣可令中小企受惠於採購市場上較低的價格和交易成本,及/或提升其分銷效率。 [資料來源:競爭事務委員會《第一行為守則指引》第6.33段] 聯合採購何時會引發競爭上的問題? 競爭事務委員會一般不會認為聯合採購具有損害競爭目的,除非有關安排實質上是為了掩飾買家之間的合謀安排。

  4. II. 消費者保障 正如上文所述,在合約訂立後,閣下與賣方或服務供應商經已建立法律關係。本部分概述訂立消費者合約所帶來的權益及保障。 《貨品售賣條例》(香港法例第26章)保障付款購物的消費者,但這條例並不適用於以貨易貨之交易。 即使消費者選購服務而非貨品,同樣受法律保障。

  5. 2. 法例對服務提供的質素有何規定?《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如何界定我為「消費者」? 消費者選購服務時,如有關合約在某些項目上沒有明文規定,合約各方仍可依據《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獲得應有的保障。 有關條文如下: 服務提供人須以合理程度的謹慎及技術作出服務(以一般 ...

  6. 4. Goods for sale are not always safe for consumption. How am I protected against faulty or dangerous goods? There are several pieces of legislation dealing with the safety of consumers. The most common one is the Consumer Goods Safety Ordinance ( Cap. 456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7. 1. 在甚麼情況下,警方可以進入我的住宅或辦公室搜查? 進入處所 / 單位搜查之權力. 若警方 持有裁判官發出的手令 (又稱搜查令),他們可進入任何單位進行搜查。 警方須以宣誓方式向裁判官提出證據,證明他們有理由懷疑在某建築物或地方內,藏有任何有調查價值的物品。 在持有手令下,警方可於必要時破門入屋,亦可於進行搜查時扣留任何可能持有或控制可疑物品的人,避免該人阻礙搜查(《 警隊條例 》( 第232章 ) 第50 (7)條 )。 如警方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經身處有關單位內,他們有權在 沒有手令 下進入任該單位進行搜查。 至於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案件,警方可在職級不低於警務處助理處長的警務人員授權下,在沒有手令的情況下進入和搜查某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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