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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6,550元 (2) 死亡補償的最低金額於2023年4月13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486,300元

  2. 2020年11月9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勞保是保障僱員因工意外受傷甚至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時僱主有能力履行責任支付補償。 工傷主要分為2大類: 一次性意外,如工作時跌傷. 勞損,如因不斷重複同一動作導致身體受傷. 更多職業病資料可參考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簡介》附表2。 值得注意是,即使意外是因僱員犯錯或疏忽引致,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另外,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受到保障。 返工途中不一定有得保. 至於返工途中是否受保障?

  3. 為確保你的個案能順利處理,你應注意以下事項: 無論傷勢是否嚴重,應立即通知僱主或其代表,例如主管或人力資源部。 盡快接受身體檢查或醫治,切記在求診時向醫護人員清楚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 告知僱主工傷的詳情,以便他/她向勞工處呈報。 盡快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呈交僱主,切記自己保存一份副本。 就沒有爭議的個案,僱員須按勞工處寄發的通知書上的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病假期間務必按醫生指示療養及休息,以加快復原和在返回工作崗位時更容易適應。 保存僱傭資料,例如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等。 要更詳細了解《僱員補償條例》下僱員的權益,可瀏覽以下連結。

  4. 用以計算工傷補償的每月收入是指: a.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 b. 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 兩種計算方法 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 根據條例規定,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 $5,500 (於2023年4月13日前遭遇工傷意外的個案,計算工傷病假錢時每月收入最低為$5,310)。 醫療費. 如僱主沒有向僱員提供足夠的免費醫治,僱主須支付僱員在工傷期間因醫治而招致的醫療費(包括診金、外科收費或療法收費、護理、入住醫院、藥物、治療物品及藥用敷料的費用等)。 條例涵蓋的醫治類別包括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給予或在他們監督下給予的醫治。

  5. 僱員補償個案的處理 - 僱員須知 ( PDF) 因工受傷僱員須知 ( PDF) 懷疑患上職業病 - 僱員須知 ( PDF) 工傷補償保險須知 ( PDF) 唔買勞保大件事 - 僱主僱員都要知. 中文.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 文字版本.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6. 1. 僱主直接支付補償.如果工傷病假不超過3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應於僱員須獲付工資的相同日期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 及有關的醫療費2. 按法例藉協議決定補償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天但不超過7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

  7. 用以計算工傷補償的每月收入是指: a.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 b. 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 兩種計算方法 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8. 工傷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法. 就一般非死亡個案的僱員補償計算方式主要為3大部分的總和: 「按期款項」- 俗稱工傷病假錢五分之四人工 +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 + 醫療費. 1. 「按期款項」- 俗稱工傷病假錢五分之四人工. 首先,僱員需要清楚什麼形式的款項會被視為「收入」。 而根據本條例的釋義,「收入」包括: 現金工資; 因意外而令受傷的僱員不能享用但可以現金計算的任何利益,例如僱主所提供的食物、燃料或宿舍等的價值; 經常性的逾時工作補薪或其他特別收益,例如花紅、津貼等;及. 習慣上應得的小賬等。 值得注意的是,間歇性的逾時工作補薪、非經常性的賞金、交通特惠或津貼的價值及僱主所付的公積金等項目則 不包括 在「收入」的計算中。

  9. 一筆過補償: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每月收入及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來計算(由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評定)。 僱主須於勞工處簽發評估證明書後21天內向僱員支付經評估的補償金。 醫療費:除非僱主已向僱員提供足夠的免費醫治,否則僱主須支付僱員醫治工傷的醫療費。 《僱員補償條例》亦訂明僱主須支付每天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有關金額已上載至勞工處的網頁 (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強制性保險. 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俗稱「 勞保」),以承擔僱員因工受傷時僱主須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法律責任。 在僱主未有呈報工傷、沒有投購僱員補償保險或未有支付補償金額的情況.

  10. 無論你係老闆定員工首先要知嘅就係點樣先至算係工傷」? 工傷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一般定義為工傷的情況可以簡單分為兩類: 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工傷意外);或. 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例如:慢性勞損疾病或慢性中毒等) 工作中發生意外應注意. 如因工受傷,應立即通知其他工友及僱主; 立即到政府醫院、診所、註冊中醫接受檢驗及治療. (註冊中醫治療適用於2008年9月1日或以後工傷及指定職業病); 必須依時覆診、判傷; 保存醫療證明書及病假紙副本,正本盡快交給僱主; 不要答應僱主向任何人(包括勞工處或任何政府部門)提供虛假口供; 僱員有權拒絕簽署任何保險公司文件或接受保險公司、公證行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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