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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1月9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 勞保是保障僱員因工意外受傷,甚至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時,僱主有能力履行責任支付補償。 工傷主要分為2大類: 一次性意外,如工作時跌傷. 勞損,如因不斷重複同一動作導致身體受傷. 更多職業病資料可參考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簡介》附表2。 值得注意是,即使意外是因僱員犯錯或疏忽引致,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另外,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受到保障。 返工途中不一定有得保. 至於返工途中是否受保障?

  2. 工傷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法. 就一般非死亡個案的僱員補償計算方式,主要為3大部分的總和: 「按期款項」- 俗稱工傷病假錢/五分之四人工 +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 + 醫療費. 1. 「按期款項」- 俗稱工傷病假錢/五分之四人工. 首先,僱員需要清楚什麼形式的款項會被視為「收入」。 而根據本條例的釋義,「收入」包括: 現金工資; 因意外而令受傷的僱員不能享用但可以現金計算的任何利益,例如僱主所提供的食物、燃料或宿舍等的價值; 經常性的逾時工作補薪或其他特別收益,例如花紅、津貼等;及. 習慣上應得的小賬等。 值得注意的是,間歇性的逾時工作補薪、非經常性的賞金、交通特惠或津貼的價值及僱主所付的公積金等項目則 不包括 在「收入」的計算中。

  3. 判傷補償計算機. 請輸入基本資料以計算判傷補償. 40歲以下. 40至56歲. 56歲或以上.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 額的每月收入設有㇐個最高限額: 於 2021 年 4 月 15 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 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5,600。 於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期間遭 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30,530。 本網站計算機內容謹供參考,如有欵問,歡迎致電本會查詢。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 ( {});

  4.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下稱《 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 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此外《條例》的附表2列明受《條例》保障的職業病及各類職業病的訂明期間。 如果僱員在緊接喪失工作能力前的訂明期間內,受僱從事某類工作,並因該工作的性質引致患上《條例》附表2指明的職業病,僱員便可獲得與意外工傷的僱員同樣的補償。 II. 工傷僱員應注意事項. 僱員應盡快以口頭或書面( 例如填寫表格1 或1A) 方式向僱主報告工傷/ 職業病。 僱員應盡快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呈交僱主,並保存一份副本供勞工處參考之用。 僱員在病假期間應按醫生指示療養及休息,以加快復原,和在返回工作崗位時更容易適應。

  5. 個別行業(例如建造業)的僱員的開工日數經常不固定假若僱員不幸遭遇工傷意外在計算其每月收入時僱主應怎樣處理? 答1. 「每月收入*」是指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指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如受僱不足12個 ...

  6. 工傷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法. 申報工傷的程序. 僱傭保障. 第一步:上報僱主. 第二步:及早求診. 第三步:呈報勞工處. 判傷流程. 1. 預約判傷日期和時間. 2. 通知僱主. 3. 判傷當日. 4. 收到判傷結果後. 接受判傷結果. 反對判傷結果. 在工傷期間可以工作嗎? 工傷賠償個案分析. 立即進行工傷賠償金額評估. 想要查詢其他法律範圍? 香港工傷的定義. 坊間一般稱為「工傷」的狀況,在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下可以簡單分為兩類:-. 第一類: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工傷意外)。 第二類:患上《僱員補償條例》附表2內所指定的職業病(例如:勞損、慢性氣體中毒等)。

  7. 留意僱主在協議書上有沒有報細數」(不準確的僱員收入),影響最終賠償計算; 工傷病假期間的五分之四的人工是由僱主支付,若僱主要求簽借據,僱員有權拒絕; 僱員追討僱主賠償,必須於意外發生後二十四個月內申請; 若工傷事件是因僱主、管工或工友疏忽而導致,你有權追討疏忽賠償。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意外是否「因工受傷」 僱員正以乘客身份乘搭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公共交通工具除外); 僱員因工作關係,正在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其居所及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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