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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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9月7日,安達臣道地盤一個操作中的天秤,疑因基座焊接問題突然倒塌,擊中地盤內多個貨櫃,壓斃三名工人。工傷家屬頓時痛失摯親,面對悲慟,剩下的,只有追討賠償及問責的漫長折磨與無奈。41歲電工許文明,是安達臣道地盤意外其中一名身亡工友。
2017年5月19日 · 本港《僱員補償條例》的精神是不論過失及假定僱主的賠償責任。根據《條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意外,如無相反證據,須當作亦是因工遭遇意外」。若僱主對僱員的工傷事實、傷勢及賠償責任提出異議,工友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2016年2月29日 · 工傷僱員:律師樓好像在傷者身上割肉. 該律師樓其後在未獲李先生同意下,向僱主發律師信,事主擔心此舉影響「出糧」,遂委託另一名律師索償。. 去年初,李先生與僱主達成和解,取得6萬元賠償。. 以為事件告一段落之際,本月初,之前未能為李先生索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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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提出異議或拒絕承認工人工傷事實及賠償責任,會帶來什麼樣的壓力?
新加坡工傷法例最高罰款額為何?
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什麼責任?
- 公幹尋歡突然死去算是工傷嗎?
- 法庭:性事乃日常活動
- 香港勞工法例怎樣說?
- 保險有冇得賠?
法國的法庭早前就一宗有關工傷賠償的個案作出裁決,判決成為當地一時熱話。事源於鐵路建設公司TSO任職工程師的已婚男士Xavier X於2013年前往法國盧瓦爾河畔默恩﹙Meung-sur-Loire ﹚公幹時,與當地一名女子在一間非公司安排住宿的酒店中發生性行為,但交歡期間卻因心臟病發而死亡。Xavier的僱主TSO鐵路建設公司認為,由於他並非死於公司所安排的酒店內,因此不願承擔賠償責任,也不認為他的死去是因工作所致。
但在另一方面,法國社會保險局﹙CAMP﹚卻向勞動法院提出訴訟,強調Xavier由於是在出差過程中死亡,因此TSO鐵路建設公司必須為他的死亡負責,並要支付相應的工傷賠償。 在初審時,法國勞動法院認為社會保險局的說法有理,因此判TSO敗訴,但TSO卻仍不服,因此再提出上訴,指Xavier是因私人事故而引致心臟病發,與他在公幹期間的工作內容無關,不過社會保險局卻亦作出反駁,強調性事就如洗澡和吃飯般是一種日常活動,所以是次事件應被定義為工傷。 最終上訴法庭同意社會保險局的說法,並引用現行法規,以「員工在公幹期間,無論在工作期間或日常行為而發生意外,都應該受到公司保障」為由,判處TSO敗訴,而Xavier伴侶和子女,今後每月都可獲發他離世前工薪的80%作賠償津貼,直至他原本的退休之年為止。
其實不少香港打工仔都有很多前往海外公幹的機會,但對在公幹時可獲勞工法例怎樣的保障卻不清楚。若然大家遇上與上述個案相似的事情,即在工餘時間遇上意外致受傷或死亡,僱主需要就法例而給予工傷賠償嗎? 其實,據勞工處的指引所表示,僱員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受傷,也是可以受到《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條例適用於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本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受傷的僱員。條例亦有訂明,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亦被視作在受...
據香港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而為員工購買保險,然而,若於出差期間從事非工作相關的事項而發生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的話,便不符合《僱員補償條例》中工傷的定義的話,勞工保險亦無需要作出賠償。 另外,有些公司會為公幹的僱員購買商務旅遊保險,這些保險產品大多都會保障如上、下班搭車及外出用餐等日常事務,不過由於每間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都不同的保障範圍(例如有些未必會保障休閒或與商務無關的事宜),所以大家最好還是先行了解當中條款。 總之,僱主或人事部管理層在購買勞工保險時,僱員應了解保險保障範圍是否包括在外公幹,而需到海外工作的僱員,應細閱保險條款並清楚各種受保障的項目。Xavier的個案在法國當地也引起社會一陣討論,不過這裏只能強調每個個案都有不同考慮的地方,香港打工仔如在工幹期間要進行私人...
2020年8月31日 · 現時牽涉工傷的現行條例分別是《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當中列明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違者可判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截至今年八月,違反相關法例的傳票定罪個案平均罰款為7,000多元,涉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的定罪個案平均罰款約35,000元,最低罰款額為3,000元;而去年平均罰款不足9,000元,個案中判得最重的罰款額也只是十萬元,為條例最高罰款額兩成。 即使法律寫了「監禁」,但翻查去年立法會文件,法例自生效至去年,64年來只有三宗個案被法庭判處緩刑,並沒有人被判即時入獄。 罰則落後欠阻嚇力 無效管制僱主. 從上述數字可見,即使有公司觸犯相關法例,多是以「罰款了事」,法例欠阻嚇力,而且罰款金額之少,也難以叫人正視工業意外及職業安全。
2016年10月3日 · 勞工保障. 勞工處. 搶先表達. 僱主拒認工傷或索取工傷賠償需時等情況時有發生,有團體以香港與台灣、日本及英國的工傷賠償制度作比較,認為香港工傷保障範圍最狹窄,勞工處欠缺判定工傷權,冀該處擁相關權力;另與其餘3地般設中央補償金,讓受工傷的僱員可盡快得到賠償。 台日英工傷爭議由.
2019年5月10日 · 他在院留醫約一個月後,出院便立即致電判頭追討賠償,惟判頭已消聲匿跡,亦沒有公司出來承擔工傷責任。 香港01曾就此向惠康查詢,惠康承認當日有工人受傷,當時亦稱會跟進事件,不過事隔半年,謝先生指從來沒有人聯絡過他,有冤無路訴的生活過了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