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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7月26日 · 梅啟明工傷索償敗訴 不服需付4.7萬訟費 提上訴失敗須多付2.5萬. 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他半年後入稟,要求餐廳支付其工傷及拖欠他的工資。. 區域法院早前已裁定他敗訴,並 ...

  2. 2017年5月19日 · 現行香港的工傷補償制度是採用僱主責任制的,僱主須按《條例》投購的私人保險以支付《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賠償責任,因此保險公司角色關鍵。若僱主對工傷個案提出異議,保險公司一般會對這些爭議個案的賠償資格及賠償額進行檢視。

  3. 2016年2月29日 · 僱員因工受傷,擔心生計之餘,更要慎防索償代理陷阱。. 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接獲30多宗投訴,發現有律師樓或索償代理機構會在勞工處辦事處或醫院,向工傷僱員招手,訛稱不收取費用,為他們向僱主索償,然後故意延長法律工作,以收取昂貴律師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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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9年5月10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補償責任。 不過補償的前提是,僱員或僱主其中一方須提供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 但謝先生表示,散工從來都是「有判頭叫開工就去」,當時亦只是以現金形式當日發放薪金,因此暫時未能提供合約證明證實其僱傭關係。 勞工處、法援署要求申訴對象. 工傷後,謝先生曾到勞工處尋求協助,謝指,處方曾替其去信惠康及宏輝物流有限公司,不過兩間公司都否認謝為其員工,後來謝獲勞工處轉介至法律援助署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申索,惟獲法援署指需要確認誰為僱主才能提出入稟訴訟,而謝無法查明僱主下,無法提出訴訟,拖延數個月,法援署最後遞交資料日期亦已過。

  6. 2021年2月22日 · 有勞工團體指出,現時《僱員補償條例》定義下的職業病不涵蓋精神疾病,當僱員遇到情緒或精神困擾,絕大部份因難以證明與其工作關係而未能成立為工傷,促請不論僱主及僱員亦應正視職場上產生的精神壓力問題。 清潔工芳姐於2018年起因屢受上司及同事針對留難而患上精神病,出現失眠、手震、生風癩等病症。 (魯嘉裕攝) 事主芳姐於一間公司任職清潔工十多年,過去一直相安無事,惟2018年時被公司要求改動上班時間,當時一名上司向她稱「因為你係清潔工人,就唔可以有平等待遇」,說話令芳姐感到詫異及難受。 她隨後聽取朋友建議,向勞工處及平機會諮詢,卻於講述自己工作經歷時,揭發公司過去曾拒芳姐因丈夫患癌彌留為由,安排彈性上班時間,涉嫌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 公司得知事件後,即時約見芳姐平息事件。

  7. 2022年7月29日 · 其中勞工保險是根據勞工補償條例,主要保障主辦單位直接僱用的僱員,因工作或在工作時間內受傷或死亡事故的賠償。劉佩玲又提到,如事故屬工傷,僱員除了可獲保險賠償,也可循民事控告僱主並索償。

  8. 2020年8月31日 · 上周一(8月24日),法院就2017年一宗港珠澳大橋造成兩死三傷的工業意外作出裁決,兩名死者的直屬僱主兼分判商被裁定「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三萬元。. 事件引起工會團體質疑,現時過低的刑罰未能反映意外嚴重性,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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