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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余慧明,武汉市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二级主任科员 。 中文名. 余慧明. 工作单位. 武汉市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主要荣誉. 2020年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相关视频. 查看全部.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被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评为:“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1] 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 立即前往 >> 参考资料. 1 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名单 .长江日报 [引用日期2020-10-10]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 编辑次数: 6 次 历史版本. 最近更新: 陀飞轮kerr. ( 2024-03-28 ) 余慧明. 选择朗读音色. 成熟女声. 成熟男声.

    • 简介
    • 候选人规则
    • 任职条件说明
    • 选举政策
    • 待遇和管理
    • 附则
    • 主要职责
    • 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会主席产生适用本办法。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应坚持党管干部、依法规范、民主集中、组织有序的原则。上一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产生进行直接指导。

    第七条 企业工会换届或新建立工会组织,应当成立由上一级工会、企业党组织和会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工作。

    第八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

    第九条 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第十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十一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 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推荐本企业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五条 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 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十三条 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均应依法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会员民主选举方能任职。

    第十四条 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可以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时进行选举,也可以单独选举。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十九条 企业工会主席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企业工会主席一般应按企业副职级管理人员条件选配并享受相应待遇。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应依法进入董事会。

    第二十条 企业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主席接受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二十一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企业应依法保障兼职工会主席的工作时间及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罢免、撤换企业工会主席须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三条 由上级工会推荐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费用等,可以由企业支付,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与其他方面合理承担。

    第二十四条 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主席的产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岗位职责

    一. 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 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 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四.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本职相关的劳动竞赛和小革新活动;协助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四有”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五. 审批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及每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主持重要的、重大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六. 主管公司工会的机构设置、会费收缴与使用、印章管理、收发文、档案保管与统计、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监督工作。七. 协助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配备好公司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基层工会干部的任免,对基层工会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培训。 八. 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九. 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善于把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起来,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紧紧围绕院党委的中心工作,领导工会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代表院工会及时与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请示汇报,沟通情况,作好上情下达的疏通工作,协调院工会和其它职能部门间的关系。 四、配合学院行政,采用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业务文化素质,提高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五、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2.组织工会委员会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议题,负责收集、整理“双代会”提案。 3.对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意识。 4.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政治民主合法权益,接受和反映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六、根据工会章程,定期组织、筹备“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向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和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 七、在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八、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代表学院党、政、工探望慰问困难教职员工或因病住院的教职工。负责协助和督促院行政,努力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快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问题。 十一、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 十二、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工会主席作为工会组织发挥代表、维护、参与监督及教育作用的组织者、指挥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广大会员群众和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及民主权利。

    工会主席有权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及切身利益,有权否决侵犯职工切身利益条款,对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纠正,有权要求行政改善职工群众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的各种设施,事业单位辞退和处分职工不当,工会主席有权代表工会和职工,要求行政方面改变或撤销辞退或处分的决定。

    立法提案权。工会主席有权参与制定有关劳动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权对各种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决权。在涉及职工劳动、生活、休息等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工会主席有权代表工会会同行政就

    一些重大政策和措施,共同制定,监督执行。监督权。工会主席有权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权代表工会和广大职工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级单位的行政领导和行政人员实行社会监督,有权对领导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措施,一级单位的纪律规章制度的实施等方面实行监督。监督行政方面切实执行政府法令所规定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工资奖金分劳动卫生与技术安全规则及其他有关的条例、指令。有权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施,在监督的基础上组织职工或职工代表对行政领导开展客观公正的评议。

    参与权。工会主席作为工会组织的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工会和广大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及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有权参与制定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层工会主席有权代表职工参与本单位的管理,有权参加制定本单位的经济和发展计划,对本单位政治、生产、生活、文教、卫生等项工作有建议权,对行政重大决策方案有参与制定权,有权参加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会议或者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未进党委班子的工会主席参加事业的决策机构。工会主席参加研究涉及职工具体利益问题的领导办公会。

    签约权。工会主席作为工会组织的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广大职工与单位的行政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和集体协议,并有权监督这些合同和协议的执行。

  2. 编辑. 公民党自2006年成立后,以其所谓法律“专业”,煽惑并鼓吹市民不择手段去争取各项不符基本法规定的所谓“诉求”,冲击“ 一国两制 ”原则。. 由2014年推动非法“占中”,2016年 旺角 暴乱,到2019年“ 修例风波 ”期间,该党都不断合理化暴力,公然为 ...

  3. 历任市总工会主席有:黄民伟(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廖立民、范劲夫、吴文彬、梁超、王文赞、黄龙云(后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光、赵小穗、唐航浩等。

  4. 2023年5月24日,重庆市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重庆人民大厦圆满闭幕,季平当选重庆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 [8]。. 季平,男,汉族,1966年11月1日生。. 现任重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5. 1 使命目标. 2 会徽介绍. 3 组织架构. 使命目标. 播报. 编辑. 该会的创会会员三十余名,来自 香港 的各行各业,包括 金融 及保险、传媒、公共行政、教育、文化艺术、公益、专业服务等。 宣称创办香港华菁会的动力源自其对香港社会的更深入理解和对自我角色的判断与认知,以及以集体汇聚个人之力服务於社会的共同理想。 自筹备以来,该组织参与举办了一些在香港和内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活动,包括「2010博鳌青年论坛(香港)」和「2010 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香港论坛」。

  6.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第六届会董于09年4月30日产生,全国政协委员、九龙城区议会主席王国强太平绅士当选为主席,创会主席余国春,首席会长陈永棋、沈广河、戴德丰、霍震寰,名誉会长陈有庆,会长杨钊、蔡冠深、刘宇新,副会长朱李月华、陈振东、龙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