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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 · 港聞. 政情. 選舉事務處:選民登記5月2日截止 改制後新登記6月作特別安排. 撰文:周禮希. 出版: 2021-04-22 17:09 更新:2021-04-22 17:10. 1. 新一屆選舉委員會選舉今年9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緊接12月進行。 選舉事務處今日(22日)呼籲合資格而未作登記的選民,在5月2日或之前遞交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選民登記申請,以被納入2021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並在今年舉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2019年6月17日 · 今年登記做選民的截止日期為:2019 年 7 月 2 日,成功登記後就可以趕在今年 11 月進行區議會選舉,並在2020 年對立法會選舉進行投票。 iPhone有密碼破解機最平2千有找入手 「不法份子」輕鬆竊取資料 網民寄Switch回任天堂維修 收到「天價」單據卻很滿意所為何事?
2023年3月20日 · 根據現行規定,市民若要登記為選民,必須提交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住址證明,而已登記選民若要更改登記資料,例如更改登記地址,也須提交新的住址證明。 鄧飛指出,選舉事務處現時以寄信方式要求選民出示居住證明,如選民未能出示住址證明,或未能及時回覆當局,便不獲納入選民登記冊,質疑做法是否有法律基礎。 他續指,根據《基本法》第26條,規定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都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當局以選民未能及時回覆或提交資料,即取消其選民登記,變相剝奪其投票權、選舉權:「以內地法律來說,犯法、坐監、死刑先會被剝奪(投票權),但香港咁輕而易舉就被取消? 其實個法律基礎穩唔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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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香港正式選民登記冊是什麼時候發表?
2019年11月26日 · 選民登記表格除可直接在選舉事務處網站下載,或到各區民政事務處、公共屋邨辦事處或選舉事務處索取。 另外,已登記市民隨時可更改地址,必須同時提交住址證明,以便核對其住址資料,若選民是房屋署或房協轄下的公屋住客,申請更改登記住址時,可獲豁免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 如要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時反映更新資料,就要在2020年4月2日前填妥「地方選區選民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REO-2)遞交申請。 選民登記方法詳情↓↓↓. 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登記選民截止日期:2020年5月2日.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 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常見問題及重要日期↓↓↓. 若市民在2020年5月2日未年滿18歲,可否登記做選民?
- 登記做選民教學:網上
- 登記做選民:親身取表及郵遞
- 登記成為選民後,何時才能投票?
- 自動成為超級區議會選民
一部手機即可完成: → 在選舉事務處網頁打開REO-1表格 → 使用免費手機應用Adobe Fill & Sign打開表格 → 按指示填寫資料 → 傳存文件並以點擊分享 → 電郵至form@reo.gov.hk,或上傳至此選舉事務處頁面 ▼手機填表Step by Step▼ 如果你有電腦、打印機及掃描器,亦可: → 在選舉事務處網頁下載表格並打印 → 填妥資料 → 掃描並儲存成PDF、JPG、PNG等格式 → 上傳至此選舉事務處頁面
選民新登記申請表(REO-1﹚可透過 .傳真(致電熱線2891 1001)索取 .或到各區民政事務處、公共屋邨辦事處或選舉事務處索取 .選舉事務處地址1: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 .選舉事務處地址2:九龍九龍灣展貿徑1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13樓 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後: .郵寄、傳真(傳真號碼:2891 1180)遞交
.2019年新一輪的選民登記冊將會於2019年9月發表,只有於2019年7月2日或之前提交地方選區選民新登記表的市民才有資格於2019年11月14日舉行的香港區議會選舉中投票。 .不過,是次登記的新選民將未能於2019年7月14日的元朗區議會補選中投。 .此外,於2019年6月2日後更改登記地址的市民,你的選區和投票站會按你的舊有地址進行編配。
.所有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的市民都會自動成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的選民。 .如果市民無意成為超級區議會的選民,可透過填寫表格取消超級區議會的選民資格。 9. 一切資料以選舉事務處為準,如有疑問,可向選舉事務處查詢: 電話:(852) 28911001 電郵:reoenq@reo.gov.hk 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 ▼圖文回顧六月政治風暴▼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區議會選舉制度大幅更改,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10月31日截止。 (資料圖片 / 林靄怡攝) 選民名冊只有姓氏地址 難辨委員身份. 現時只有獲政府認可的傳媒機構、政黨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可以查閱選民名冊。 記者查閱前須向選舉事務處預約,申請表上亦需要公司蓋印。 查閱時間為1.5小時,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紀錄登記冊上的內容。 地區委員會選民名冊以18區劃分,每一區的名冊都只簡單分為「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及「防火委員會」。 名冊不再列出選民的全名,只顯示委員選民的中文或英文姓氏,及其登記的「主要居住地址」(Principal residential address)。 不過,以荃灣區為例,單計分區委員會已有18人姓陳,查閱者難以分辨委員的身份。
2017年4月19日 ·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選民登記制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提高《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有關選民登記作出虛假聲明的罪行的刑罰,由現時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提高至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2年。 當局又建議選民更改登記住址時,需提交住址證明,但會先以循序漸進的方法,先要求已登記選民落實有關安排,當新措施運作暢順後,再將有關要求擴展至新登記選民申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羅淑佩表示,政府於2015年進行優化選民登記制度的公眾諮詢,大部份意見認為作出虛假聲明的罪行嚴重影響選舉公平,支持政府提高有關刑罰,提高阻嚇性。 她又指,過往選舉事務處曾接獲投訴,有選民懷疑被第三者冒認身份,令其不能在所屬選區投票,希望引入提交住址證明要求防止有關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