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市建局在收購業主自住的住宅物業時除了會給予業主其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外並會加上一筆自置居所津貼以協助他們重新購置物業。 自置居所津貼的計算,是以假設單位價值為基礎。 假設單位將假定為七年樓齡,位於質素與被收購樓宇可資比較的假設樓宇內,在特點及交通方便程度方面屬類似地區,並位於中層及座向一般。 換句話說,被收購單位的自置居所津貼為假設重置單位的價格與被收購單位公開市值的差額。 每位自住業主*最多可獲三個單位的自置居所津貼。 如業主不在其物業居住而將之空置,市建局會給予該業主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及補助津貼。 補助津貼一般為自置居所津貼的百分之二十五至七十五,視乎業主擁有多少物業及其佔用狀況。 詳情可參閱市建局物業收購政策的附件二。 出租及空置物業的業主則可獲其物業的市值及補助津貼。

  2. 收購物業準則. 本網頁所載乃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就受其重建項目影響的物業所訂定的收購準則概要。. 收購物業 (工業樓宇除外)準則. 收購物業 (只適用於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準則. 出租住宅物業長者業主體恤津貼. 測量師費用津貼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 ...

  3. 雖然市建局的政策已儘量避免有關情況出現(出租及空置物業均可獲自置居所津貼的五成作為補助津貼),市建局並不能阻止業主在租約期滿時收回物業。 市建局在支付自置居所津貼時,依照政府的「唯一居所」原則。 業主必須証明單位是其唯一居所,才可獲發全數自置居所津貼。 上述措施及現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限制,令業主很難利用此政策謀取不合理的利益。 條例草案獲條例草案獲條例草案獲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得通過後得通過後得通過後的情況的情況的情況的情況. 6 . 在現有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住宅租客將不再享有租住權保障,這將令業主較容易在租約期滿時要求租客搬遷。 為避免出現業主濫用權利的情況,市建局將: 維持現行政策,出租及空置物業的業主均可獲得五成自置居所津貼作為補助津貼; 維持「唯一居所」的原則;

    • 527KB
    • 11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緒論. 市區重建局收購物業(工業樓宇除外)準則. 本簡章所載,乃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就受其重建項目(「市建局項目」)影響的物業(工業樓宇除外)所訂定的收購準則概要。 住宅物業. 市建局會向於市建局項目範圍內住宅物業的自住業主提出市值交吉價,加上一筆特惠津貼(即自置居所津貼),作為受影響物業的收購價。 自置居所津貼的計算,是指被收購單位市值與假設重置單位價值的差額。 假設重置單位為同一地區內與受影響物業面積相若的七年樓齡單位,並將假定位於質素可資比較的假設樓宇內,在特點及交通方便程度方面屬類似地區。 假設重置單位位於假設樓宇中層,座向一般 (即並非向南或向西,無海景)。 “ 自住業主”是指以其受影響物業作自用,並以此物業作為其唯一居所的業主。

  6. 立法會十題市建局收購舊樓重建程序.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及署理規劃地政局局長曹萬泰的書面答覆問題據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編製的五年業務綱領已獲財政司司長批准此外市建局亦會繼續收購殘破舊樓進行再發展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會否提交該份《五年業務綱領》予立法會審議;若會,何時提交;若否,原因為何; (二) 是否知悉市建局收購殘破舊樓進行再發展項目時所需經過的程序的詳情;及. (三) 在市建局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申請收回其未能與業權擁有人達成收購協議的物業期間,即在其發出收回土地的命令前,業權擁有人可否接受市建局原先提出的收購方案? 答覆: 主席女士:

  7. 市區重建局. 地產發展商. 如市區重建局或地產發展商有意重建一個地區首先會考慮以私人協議方式向現有的業主收購土地。 如未能收購土地的全部權益,市區重建局或地產商可能會通過收地或強制售賣的方式,收購其餘土地。 市區重建局會根據 《市區重建局條例》 (香港法例 第563章 )和 《收回土地條例》 (香港法例 第124章 )收回土地。 地產發展商可根據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 (香港法例 第545章 ),申請強制售賣令,以取得土地的所有權益,進行重建。 市區重建局. II. 市區重建局於2001年5月成立,乃根據 《市區重建局條例》 (香港法例 第563章 )設立的法定機構,取代前土地發展公司,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本港市區更新。 A. 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

  8. 市建局對舊樓收購沒有特定的準則買家或較難預料心儀舊樓單位是否真實具備收購潛力。 參考過去的市區重建項目,獲收購的物業一般屬於樓齡逾 50 載、日久失修的唐樓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