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9年7月22日 ·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1019)兩名前兩高層,分別為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以及前執行董事陳毅凱(51歲),兩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 廉政公署指出,控告上述兩人在康宏以逾8,900萬元收購一間投資公司期間,串謀詐騙香港交易所(0388)、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局和股東。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三 (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及證監會在2017年採取聯合行動. 廉署指出,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其後並於2017年12月與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 案發時,康宏金融是於港交所主版上市的公司。 陳麗兒和陳毅凱分別任職上市公司康宏的首席財務總監和執行董事。
2024年4月30日 · 康宏環球 (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2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被指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該證券公司處理配售事宜,但隱瞞實際配售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並支付其中96%的佣金給康宏的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上述4人被廉署控告兩項串謀詐騙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罪成,被判囚4至7個月,其中2人獲准緩刑18個月。 4人不服定罪,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30日)頒判詞,裁定4人上訴得直,撤銷各人的定罪及擱置判刑。 4名上訴人依次為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 (49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 (51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 (44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下稱鼎成)總經理李易明 (53歲)。
2021年9月20日 · 康宏環球 (除牌前編號:01019) 3名前高層及證券行總經理涉隱瞞關連交易,令康宏向康宏證券支付逾4,960萬佣金,4人遭廉署起訴,案件經審訊後,今(2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共兩項串謀詐騙罪罪成。 法官裁決指,康宏前執董麥光耀為始作俑者,各被告隱瞞了涉案上市公司與康宏証券之間的關連交易。 法官押後至10月9日聽取求情,期間各被告准保釋候判。 4名被告依次序為康宏前執董麥光耀(45歲)、康宏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7歲)、康宏前經理黃淑安(41歲)及鼎成證券行總經理李易明(49歲)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罪成。 另外,麥、陳及黃被裁定1項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罪成。 康宏早前被取消上市地位,詳見 【下一頁】
2024年2月29日 · 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2名高層及1名經理於2014至2015間,四度在配售債券時串謀一家證券公司總經理,表面上安排其處理配售,但隱瞞實際由康宏關連公司配售,並支付其中九成六的佣金給康宏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2021年10月16日 ·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出,該串謀的目的是第一被告,即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為了謀取私利及規避監管關連交易的規定,而這對香港的社會制度和金融市場造成損害。 根據宣判,麥光耀判監7個月,並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三年;陳麗兒判監5個月及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兩年,黃淑安判監4個月,兩人亦獲判緩刑18個月;李易明判監5個月。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Thomas Atkinson)表示,樂見此刑事案件取得成果,證明證監會與其他執法機構合力打擊嚴重企業欺詐個案的政策行之有效。 相關文章: 康宏環球5月4日被取消上市地位 主席︰不幸且理據不足的決定. 【康宏環球】康宏AGM「深圳幫」禁制令亮相 「富邦派」未發周年大會表決通告(第二版)
2021年2月23日 · 【on.cc東網專訊】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兩名前高層及一名經理,被指在發行配售債券時,串謀一間證券公司的總經理,表面上安排該證券公司處理配售事宜,但隱瞞實際配售由康宏的關連公司進行,並支付其中96%的佣金給康宏的關連公司,涉款4960萬港元。...
2020年11月30日 · 康宏前執行董事曹貴子(57歲)及兩名前高層陳麗兒(48歲)及陳毅凱(52歲),涉串謀對康宏董事局隱瞞收購信盈國際屬關聯交易,3人否認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2罪,經審訊後,今(3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罪名不成立,並將訟費爭議押後至12月7日處理。 法官指,曹貴子在康宏的角色對於董事成員及高層並非秘密,而曹貴子持股信盈國際亦可見於公開紀錄,3名被告沒有理由協議隱瞞人盡皆知的事,如有協議,參與者應該是董事會所有知情董事,裁定證據不足以證實3名被告有協議隱瞞董事會。 串謀詐騙罪指,3名被告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康宏環球董事局、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即隱瞞康宏環球子公司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