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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現職為設計師, 每月收入$32,000, 總欠債達50萬, 自己擁有一層320萬物業。 曾想以物業加按清還卡數,但因信貸紀錄不良,大部份銀行都不接納其申請。 經本所轉介後,成功將現有物業一按及所有卡數/貸款轉按至一間銀行,大幅減低利息開支,定額定期償還所有欠債。 未轉按前: 每月還款大減 60% 陳先生現職為工程師, 每月收入$30,000, 總欠債達75萬, 自己與先生擁有一層650萬聯名物業。由於不想太太擔心, 所以並沒有向先生披露欠債情況, 以致債台高築。 經本所轉介後,成功向一間財務機構申請半業主按揭, 清還所有高息外債, 減低利息開支, 還有數萬元現金備用。 未加按 (單邊業主按揭前): 總數: $18,750. 每月還款大減 57% 預約免費諮詢:
2021年2月18日 · 死者的朋友透露,死者姓梁59歲,於灣仔工作,擔任經理,月入約4萬元 ,早前與太太離婚,育有一子 。 事主獨居上址一劏房,他曾擁有兩幢物業,但因股票及投資失利而變賣,並向友人、多間銀行、財務公司及中介公司借錢。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 但從破產條例的意思及訂立的本意的角度,正正是相反。 破產好處是申請後其實是賦予欠債人能夠保障基本生活的權利。 通過條例下的破產程序及法律,使欠債人不會因還款壓力而影響個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破產管理處會根據欠債人士個別的收入及生活支出去計算欠債人的基本生活支出額度,若果欠債人的收入比支出額度為少,便不用償還債項。 以下綜合了一系列破產好處以及一些破產壞處參考。 申請破產的目的是什麼?